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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吴政办发〔2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7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452.87万亩和361.56万亩以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

按照吴忠市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2017年度自治区、吴忠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依据201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利通区、同心县、盐池县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一等奖;红寺堡区、青铜峡市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二等奖,并作为2017年至2019年三年考核奖励的依据。

希望受表彰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2018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全面落实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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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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