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税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7〕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税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税收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逐步增强地方经济发展中财政保障能力和税收贡献能力。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地方财政税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财税工作重要性

财税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综合反映,也是政府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和改进财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财政支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财税工作不断加强,财税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还存在财政自给率较低、税收增长后劲不足、收支矛盾突出、暂付款压缩困难和偿债压力加剧等问题,财源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仍需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认识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始终将财政税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密切协作、全面推进,努力实现财政税收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坚持原则,准确把握财税工作方法

(一)坚持“生财有道”原则,抓好财源建设。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财税调节功能,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推进税收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逐步建立起立体、多元、有后劲的财源体系,为我市税收收入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理财有方”原则,抓好财政管理。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从细化财政收入目标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等方面入手,强化财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坚持“聚财有力”原则,抓好收入征管。紧盯税收和非税两个重点,不断完善以“政府领导、财税负责、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特征的收入征管体系,强措施、拓渠道、建机制、补短板,进一步挖掘我市收入增长潜力,实现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四)坚持“用财有效”原则,抓好民生保障。财政部门应统筹规划、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在落实好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等基本要求的同时,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强化对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和支持民生政策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明确任务,确保财税工作稳步推进

(一)推进财源建设。

1.发展工业经济,壮大基础财源。每年安排专项发展资金支持高端纺织、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资源开发与加工等工业经济发展,促使优势工业进一步升级,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轻重工业比例进一步优化。全面助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力争到202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9%,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0家以上。

2.融合发展服务业,培育替代财源。以“扩大总量、提升品质、拓宽领域、优化结构”为基本方略,每年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用于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方面的支撑性服务业,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等方面的成长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服务、餐饮等方面的传统服务业,促使服务业聚集度不断增强,大幅提高服务业在GDP中占比。力争到2020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8%以上。

3.加大上争力度,发展后备财源。重点招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创税率高的项目,扩大项目资金效应。加强与自治区政府及相关厅局衔接沟通,利用好各项政策,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有效缓解我市财政压力。积极向上申报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得争取中央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促使有更多项目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扶持。力争到2020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900亿元,年均增长10%,争取专项资金达9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8%以上。

4.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优化绿色财源。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突出“一特三高”,扩大饲草、枸杞、黄花、蔬菜、葡萄、优质水稻等产业规模,加快农业产加销一体化进程,促进农业结构再调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健康产业行动计划,促进健康产业大发展。加大特色产品“走出去”资金支持力度,在重庆、成都、广州等一二线城市建设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工农业领域重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基地,设立销售窗口,促使特色产品再推广。力争到2020年,实现特色产业产值年均增长8%以上。

(二)规范财政管理。

5.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务限额管理,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以及激励约束等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各级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增强债务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坚决防止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出现。及时核实债务系统中应核销的债务数据,确保存量债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力争债务率始终保持在警戒线以内。

6.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涉农资金、政府采购、政府债务、财政监督等信息公开力度。政府及各部门的预决算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强化一级预算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二级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细化公开内容,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经济分类,其中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细化公开。

7.加强财政存量资金和暂付款管理。严格落实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机制,已下达部门结转2年及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用好闲置、沉淀资金。加快资金审核、下达、拨付进度,努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已列入各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逐步取消部门间横向拨款,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支出进度偏慢的预算单位,按照支出进度与预算资金拨付同步的原则,少拨或调整预算资金。规范财政暂付暂存款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财政暂付暂存款。对于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要新增预算的支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新增财力、动支预备费或调整当年预算解决,坚决杜绝财政借款现象产生。

8.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吴忠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专家学者库、第三方机构库等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智库。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方法,以脱贫富民、生态文明、社会事业等方面为重点,选取资金额度大、发展前景好、群众关注多的项目,按照不同等次予以绩效评价,及时上报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向被评价项目的主管部门送达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函,并要求项目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使财政资金投入有方向、投入有效益。

9.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大格局。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监督机制,紧扣财政资金流向,开展“三公”经费、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部门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检查。强化财政部门的“大监督”意识,注重财政监督的综合管理、协调督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实施财务监管的优势,逐步建立财政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公开力度。有效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管理中的作用,推动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标准体系有效执行,建立健全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实施。

(三)强化收入征管。

10.强化税收征管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并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月分析、季调度”工作制度,通过财税工作联席会议找问题、明思路、提对策。市财政按季度印发《关于财政收支预期指标分解的通知》,将预期指标分解到月到季,细化财政收入目标管理。通过调查研究,分片包干等措施,促进有效投资按税率转化为税收。紧盯石油、煤炭、电力、房产等重点税源企业,财政、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积极协同税务部门,适时监督税负增减情况,严防税款“跑冒滴漏”等问题。

11.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措施。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完善政府以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改造升级非税征缴系统,清除监管盲点、堵塞监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征缴系统与银行实时互联,缴费人可通过网上银行、微信等支付方式缴款,实现非税收入缴费方式多样化。通过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持续拓宽土地出让金增收渠道。

12.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沟通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对策,并协调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出台《吴忠市税收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职责,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财政、发改、住建、规划、国土、公安、交通、国资、银行等部门的协作监管体系。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与政务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和税收监管,深入查找税收征管问题和不足,努力形成各部门联动协税护税的良好局面。建立综合治税情况通报制度,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工作台账,对提供信息的质量、数量、时效程度等进行登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底综合治税工作考核依据。

13.补齐税收征管工作“短板”。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研究解决工作问题。对因税制改革造成的税收征管人员不足问题,要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多渠道予以帮助解决。政府引导扶持,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和涉税中介组成的纳税人协会,构架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扩充社会化便民办税服务网点,将服务网点扩展至城市街道(乡镇)社区社会服务大厅,倾力打造“一厅多点式”10分钟办税服务圈。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商务、国资等部门配合税务部门,依托法规宣传月等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阻碍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财政部门依法加强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同级税务机关。

14.加强依法征税管理。全力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征收返还、预征及其他与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完善税务代理机构准入和管理制度,规范壮大税务代理机构。逐步解决欠税问题,各级税务部门每年清缴欠税比率占欠税总额的30%以上。各级政府和部门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配合税务部门积极清缴公建项目等方面欠税,不产生因公建项目新增欠税。进一步简化税收征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税部门应当联合对涉税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设立“黑名单”,限制其从业资格和条件。

(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15.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变。做好工资统一发放和落实干部职工津补贴工作,将能够纳入统发的项目、津补贴逐步纳入统发序列。在统筹财力保运转的同时,财政支出向惠及民生转变。严格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确保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10项财政民生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以上。积极争取各类资金,确保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富民攻坚规划顺利推进。

16.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的“三大战略”,列明产业优惠政策清单,全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积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示范推广能力,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坚持财政投入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充分发挥农业担保、扶贫产业(风险担保)、奶产业风险担保、“助保贷”等基金作用,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全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积极筹划实施“两沟”治理等PPP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规模不断扩大,用活用好财政资金。

17.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各级各部门做实本级财政和部门项目库,力争到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项目库和各部门项目库覆盖率均达到100%。建立项目动态评估清理机制,对中长期支出政策或重大项目进行滚动评估,及时取消已达到既定目标或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绩效管理、支出进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四个挂钩”机制。

(五)深化财税改革工作。

18.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落实《预算法》,在预算编制中统筹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面临的利弊因素,积极开展预算编制“3E”(经济、效率、效益)行动计划主题活动,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全面编制好“四本”预算,建立起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按期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并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做好中期财政规划与财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开展年度评估校正工作,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

19.深化地方税制改革。按照“减少重复征收,降低总体税负”的总体思路,重点对“营改增”税制改革覆盖的行业及产业,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确保改革在稳增长、促改革、降成本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依据中央相关工作要求,自2018年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配合税制改革,坚持依法治税,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提高直接税比重,建立由地方税种、税收收入规模、税权划分和征收管理机构等四部分组成的地方税体系。调动两个积极性,适时调整市区财政体制。

20.稳步推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印发的《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和工作重点,全面厘清自治区和市(县、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处理好自治区与市本级、市本级与各县(区)财政关系。梳理出吴忠市及各县(市、区)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抓紧研究推进各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思路举措,形成我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四、加强保障,为开展财税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1.加强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了解财税实情、多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高领导和驾驭财税工作的能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帮助解决财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动员部署相关部门合力抓好财税改革工作。

22.优化政务环境。各级政府要围绕财源建设、财政收入增长等目标,全面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型升级,打造“审批事项更少、办事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政务环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23.加强责任落实。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细化各项任务落实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按目标、按步骤、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4.加强队伍建设。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勤政建设,加强财税干部的学习交流,建立健全财税部门内控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广大财税干部要努力提高学理论、学法律、学科技、学业务的自觉性,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国家管好财,为人民理好财。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