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吴忠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我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吴忠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马玉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晓军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员:黄吴忠军分区参谋长

杜少忠市发改委副主任

毕顺元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玉梅市民政局副局长

赖学荣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志明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农牧局副局长

市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吴兴耀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

马晓慧市旅游局副局长

尹训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气象局副局长

武立军市邮政局副局长

杨有凯利通区副区长

马金鑫红寺堡区副区长

陈雪松青铜峡市副市长

盐池县常务副县长

同心县副县长

张海军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管理局,吴兴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吴忠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

吴忠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确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方案;

(二)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

(三)宣布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防控工作;

(四)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气象、保卫、通讯、人员、封锁、救助等问题;

(五)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领导小组意见,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二)现场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单位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三)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组建和管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库和专家库;

(五)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方案的编制和修订;

(六)向市政府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吴忠军分区:负责驻吴部队、预备役的协调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涉及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

(三)市公安局:协助查处有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案件,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发生区域内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

(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处置、奖励及灾后重建所需经费及补助。

(六)市交通、邮政部门:负责优先承运或邮寄应急处置需要调运的防治药剂、器械等物资;对规定必须检疫的林业植物和产品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植物检疫证书》随货运寄。

(七)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河(渠)两旁水库周围及系统内有关单位所属林木的灾害防控。

(八)市农牧局:有害生物同时危害林木和农作物时,负责组织灾害发生地农作物病虫、有害植物除治工作。

(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协调组织在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过程中的医疗救护、伤员救治、疾病预防等任务。

(十)市园林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范围内工作。

(十一)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旅游点、风景名胜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配合林业部门做好防控除治工作。

(十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市园林局加强对木材及林产品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经营加工和使用疫木。

(十三)市气象局:负责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和施药防治提供气象服务。

(十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做好本地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治理等工作,确保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的“四率”控制指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