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市区城市园林绿化步伐,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脉,以绿为基,以特为魂”的园林绿化思路,统一认识,加大力度,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突出特色,提质增绿,广泛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各单位(小区)绿化水平显著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并涌现出了一批园林式单位(小区)。
为深入推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市政府组织市园林局、建设局、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和利通区环卫综合局等有关方面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积极申报的单位(小区)进行了评选验收。经研究,决定对达到标准的吴忠市第四中学命名为吴忠市园林式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园林式单位珍惜荣誉,保持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和档次。同时,号召没有达到园林式标准的单位(小区)要提高认识,跟进措施,迎头追赶,努力达到园林式单位(小区)建设标准,为建设“五个吴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