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节日期间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生产经营和交通运输繁忙,群众性活动增多,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县(市、区)、工(农)业园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要求,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落实。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建设、安监、旅游、交管、运管等部门(单位)及危化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不得休息(节后调休),全力以赴做好事故易发高危企业和场所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工作。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抓好抓实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燃气、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旅游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大的客运、危货运输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及罐区设施“带病”运行、应急准备不充分、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重大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实现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有关部门要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度,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防止事故或险情扩大。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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