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精神,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电线电缆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3号)要求,结合吴忠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全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工程项目,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存在问题全查准、问题处置全到位、违法信息全通报,依法严厉打击电线电缆质量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推动全面质量提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的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志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耀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毕顺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岳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杜利冬 市交通运输局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武耀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训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副局长
刘 强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相关部门移交及群众举报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线电缆犯罪案件进行侦办查处。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所使用的电线电缆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等交通领域建设工程使用的电线电缆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行为。
(4)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排查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
(6)市公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涉及电线电缆产品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陕西奥凯公司“问题电缆”。检查全市电缆销售市场是否销售陕西奥凯公司“问题电缆”,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使用陕西奥凯公司“问题电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监督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二)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四查一整治”。一是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强制认证相关要求,全面检查电线电缆获证企业,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证书。二是检查行政区域内所有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经营情况。三是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要求开展企业库存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四是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五是集中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监督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三)全面整治电线电缆销售市场。开展电线电缆销售市场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电线电缆市场环境。结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突出五金机电市场、商场、门市部等重点场所,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商品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线缆的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格,按照“双随机”要求,对销售市场电线电缆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不符合标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监督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四)全面排查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近年来已建设的工程项目和在建工程项所使用的电线电缆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主要检查电线电缆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检验合格报告及数量情况;建设工程的电缆设计要求及施工监理情况;未使用电缆库存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情况;施工单位对施工使用的电线电缆是否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监理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制度措施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对建设工程用电线电缆进行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监督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
(五)全面排查涉及电线电缆产品的招投标项目。全面检查涉及电线电缆产品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重点检查线缆产品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政策设计是否严密,是否存在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供应低于合同标准的“瘦身”线缆产品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线缆产品低于成本价中标的“瘦身”线缆问题,并及时通报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实施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监督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1日至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电线电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8月6日至8月1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电线电缆质量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针对存在的电线电缆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吴忠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对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健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保障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政府质量安全保障力量投入,强化组织、协调和管理,合理配置行政资源,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整治工作效率。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执法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及时通报移交问题线索,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让质量违法行为无处藏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在抓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化整治,拓展监管领域,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并下最大气力抓好全面提高质量和全面质量监管,切实保证电线电缆、钢铁、水泥等各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8月25日前将电线电缆排查摸底情况报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同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要随时报送。
联 系 人:高宁 孙浙闽
联系电话:0953-2125428
电子邮箱:wzsjczd@sina.com
附件: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检查生产企业数(家) | 检查销售企业数(家) | 发现问题数量 (起) | 查办案件数量 (件) | 涉案货值 (万元) | 移交公安查办案件 (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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