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政办〔2017〕5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现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克服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科学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不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
(三)阳光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职责、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各负其责。各有关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认真梳理对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依据、对象、内容、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检查名录库。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依法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明确抽查依据、标准、程序、要求,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五)依法有效运用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宁夏”平台及其他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确保推进有力有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智能作用,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要求,宣传报道抽查结果,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认真积累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抽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对亮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按时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送至吴忠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督查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人:刘玉宝 电话:0953-2125109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