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成立吴忠市有关工作协调小组,调整部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负责同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喜清江 市长
副组长:张学慧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马国锋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明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自力 市发改委主任
李海东 市监察局局长
拜 萍 市财政局局长
马克林 市审计局局长
王学仲 市国资委主任
李东林 人民银行吴忠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晓瑜 银监局吴忠分局局长
李玉山 利通区区长
谭兴玲 红寺堡区区长
金永灵 青铜峡市市长
戴培吉 盐池县县长
丁 炜 同心县县长
丰贡献 太阳山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拜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指挥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债务还款安排,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发改部门负责评估投资计划和项目,做好企业债券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进行审计;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人民银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银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二、成立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志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天珍 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梁建斌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杜少忠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克宁 市工信局副局长
毕顺元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赖学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 忠 市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岳克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
马 娟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郭占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杨开本 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吴忠市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王天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工信局作为市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工作;与自治区经信委沟通协调有关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食盐供应应急储备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与自治区发改委沟通协调有关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做好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市委编办负责研究拟订盐业体制改革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对盐业管理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等涉及盐业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食盐监管部门开展盐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财政局根据市盐业改革方案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卫生和计生局负责贯彻落实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划定边缘贫困碘缺乏地区,做好动态监控,适时提出碘盐财政补贴范围。市国资委:依据市盐业改革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盐业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盐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配合做好食盐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工业盐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研究本部门承担盐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适时承接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食盐稽查执法工作,加强对食盐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监管;指导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法制宣传工作。市政府法制办: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的修订完善。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吴忠市分局:配合市工信局做好全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做好食盐专营、市场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成立市南干沟、清水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天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亚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自力 市发改委主任
苏晓理 市水务局局长
杨晓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晓军 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拜 萍 市财政局局长
马林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金岳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长贵 市农牧局局长
马克林 市审计局局长
马建忠 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玉山 利通区区长
金永灵 青铜峡市市长
杨玉琳 金积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马文星 市水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苏晓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委、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成果文件;负责项目及时综合协调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总体规划涉及推进和完成。配合协助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协助社会资本方做好融资工作。利通区政府、青铜峡市政府、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项目用地、建设和资金争取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核及立项、可研、初设审批工作,会同财政、水务等部门开展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工程重大变更引起的工程调概审批。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筹集,会同水务、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出具审核意见,统筹评估和控制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会同水务、发改等部门组织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对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进行联合评审;会同水务部门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的预定及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履行工程预算、决算、跟踪审计等相关财政评审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结果。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全过程周期内涉及资金项目的合规性审计工作。市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涉及的环评、污染治理、环保设施建设及验收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土地预审及相关用地手续,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市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涉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建设期内指定专门人员全程对建设、施工安全进行指导、监督。市水务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相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招聘本项目咨询机构,协同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社会资本招标文件等,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和实施方案评审工作,审核物有所值评价。市农牧局负责项目涉及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园林局负责项目建设涉及园林景观工程的审核、建设等工作。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负责项目选址和规划审定,在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过程中对项目流域范围内的卫生、秩序等工作进行管理。市水投公司负责项目融资等工作。
四、成立市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薛 丹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 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志林 市科协主席
成 员:徐建忠 市科协副主席
汪 洋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彦炜 市扶贫办副主任
杨有凯 利通区副区长
马金鑫 红寺堡区副区长
张克文 青铜峡市副市长
吴 科 盐池县副县长
杨学礼 同心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争 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施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忠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宏观指导,制定促进“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
五、调整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张学慧同志任组长,马明军、拜萍、唐睿、王立新同志任副组长。
六、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王天军同志任主任,刘亚凯、毕顺元、韩建明同志任副主任。韩建明同志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七、调整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马玉龙同志任总指挥,黄俊、丁辉、施新民同志任副总指挥。
八、调整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马玉龙同志任组长,黄俊、丁辉、施新民同志任副组长。
九、调整市无线电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工作组
马国锋同志任组长,毕顺元、赵林任副组长。
调整的工作协调小组(机构),除名称、职能、主要负责同志发生变更外,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干部人事调整为准,动态变更,不再另行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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