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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保障空气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区、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但与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监测数据表明,截至6月底,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36天,同比减少3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同比上升10.3%和2.1%,三项考核指标均未完成。轻度以上污染天气中,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的天数占比达到88.9%。扬尘成为我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防治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综合施策,强化管控,切实把扬尘污染治理抓紧抓实,确保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

二、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一)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由市住建局牵头,水务、园林等部门配合,对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建筑、拆迁、市政、水利、绿化等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要监督所有施工工地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严格落实“六个100%”控制措施,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开挖、填筑及拆迁作业,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强化道路扬尘治理。由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银西高铁、城际铁路、京藏高速扩建等重大交通项目施工现场,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频次、定水量”的要求,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保持施工现场湿润、无明显浮尘。市公安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渣土拉运夜查力度,对超高超载、遮盖不严、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拉运的渣土车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渣土拉运资格。由利通区负责,加大利红街、金积大道、开元大道、同心街等城乡结合部及渣土运输车辆来往频繁路段的冲洗、清扫频次,抑制道路扬尘。

(三)强化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扬尘治理。由市国土局牵头,住建、规划、园林等部门配合,对城市建成区所有裸露土地、渣土堆场进行全面排查,落实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采取遮盖、绿化、铺装、固化等防扬尘措施,并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更换破损的抑尘网。同时,加强渣土、建筑垃圾的监管,防止随意倾倒。

(四)强化采矿区扬尘治理。市国土局、水务局会同青铜峡市政府对卡子庙、撒坝沟区域砂石料场和黄河河道沙石料场扬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道路铺装、车辆冲洗、喷雾作业等要求。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停产整顿。

(五)强化工业堆场扬尘治理。由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堆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所有工业堆场必须采取临时措施,对堆场进行遮盖,对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作业。9月15日前,除规模较小(堆场面积小于50平方米,堆高低于2米)的堆场外,其余堆场按有关要求建设防风抑尘墙或封闭式料仓。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夯实责任,严格督查,确保扬尘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行领导包抓,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到位。7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建筑、拆迁、市政、水利、绿化、交通等施工现场和裸露土地、渣土堆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识牌,标明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并完成整治任务。市住建局要适时组织开展城市扬尘污染整治督查、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公开通报,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严格监管,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时间节点,抓紧行动,营造浓厚控尘氛围,切实形成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治尘工作,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市住建局、环保局要对扬尘管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查情况每天一汇总一通报并建立问题台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确保空气质量改善。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吴忠日报、吴忠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扬尘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进行公开曝光。要建立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和违规渣土运输车辆,营造扬尘治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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