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协吴忠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以下简称为建议提案),由市政府研究办理共232件,其中:市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68件,政协委员提案162件。为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认识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建议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建议提案,这些建议提案,承载着各界群众热切期盼和美好愿望,认真办理好这些建议提案对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认识,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
(一)及时受领分办。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及时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将办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3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418室,电话:0953-2039329,邮箱:zwdc418@163.com)。人大建议内容请各承办单位在公文传输系统中按照附件1的分工下载。政协提案内容请于3月15日前到市政府督查室领取。政府系统承办的全部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初步分配,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后最终确定分办意见,本通知下发后,确定的主、协办单位,原则上不再作调整或变更。
(二)严格答复期限。本通知交办的建议提案,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复。由主、协办单位共同承办的,协办单位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汇总后统一答复。对一些难度大、不能按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办理期限内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并在年内办复。各承办单位(含主、协办单位)办复情况同时报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三)规范答复格式。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格式行文,直奔主题、实事求是,不得超越答复内容随意提高答复级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被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对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寄送复文时,要一并寄送征询意见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有关意见将在年底效能考核前向相关承办单位反馈。
(四)做好工作总结。办理建议提案5件以上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结后,及时总结,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办理工作总结应包括:(1)本单位承办建议提案特点,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2)本单位办理工作情况、领导批示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3)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4)建议提案所提建议被采纳落实情况及典型案例。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好做法和卓有成效的典型案例将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三、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评。建立工作台账,分别制定主办、协办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任务表、路线表,明确办理要求和具体措施。要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强化沟通协作。要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办单位积极参与承办,注重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电话邮件等形式及时深入沟通交流。主办协办单位之间要及时通报进度情况,协商研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集体研究答复意见。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要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填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沟通联系卡》,并由受访代表委员签名或盖章,做到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
(三)注重办理实效。必须纠正“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考核依据。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建议提案内容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建议,主动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凡有条件或经过努力能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争取实际问题解决程度最大化。确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委员反馈。建议提案办理往往涉及多个问题建议,主办、协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别承办,必须件件有回应,逐一落实答复。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
(四)强化督办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台账及销号制度,逐月检查建议提案办理进度,灵活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重点督办等形式,推动问题的解决。对事关群众安危冷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提案,要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室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效能考核体系,列入市政府督查重点计划,将联合市人大人选委、政协提案委,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督查。建议提案督办工作对主办、协办单位责任落实并重,推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全面落实。对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及时反馈承办部门限期重新办理,并做好二次督办;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认真梳理,转入下一年度滚动办理。
附件:1.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分办表
2.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分办表
3.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4.承办单位给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5.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分办表
承办单位 | 件数 | 人大建议编号 |
利通区 | 10 | 10(重、协)、14、24(协)、29(协)、30(协)、43(协)、45(协)、48(协)、52(协)、57 |
红寺堡区 | 3 | 10(重、协)、24(协)、52(协) |
青铜峡市 | 11 | 10(重、协)、11(协)、24(协)、33(协)、34、35、36、37、49、52(协)、61 |
同心县 | 7 | 10(重、协)、20、24(协)、50、52(协)、67、68(协) |
盐池县 | 4 | 10(重、协)、19、24(协)、52(协) |
市委编办 | 3 | 17、29、59 |
市发改委 | 6 | 20(协)、34(协)、39、43(协)、50(协)、51(协) |
工信局 | 6 | 26(协)、31、32、39(协)、43、51(协) |
市教育局 | 7 | 2号议案、1(重点建议)、4(重点建议)、7(重、协)、54(协)、66、67(协) |
市宗教局 | 1 | 53 |
市公安局 | 3 | 25、27、40(协) |
市民政局 | 4 | 55、56、60、70 |
市司法局 | 1 | 66(协) |
市财政局 | 8 | 2号议案(协)、4(重、协)、7(重、协)、14(协)、19(协)、27(协)、29、42、51 |
市人社局 | 3 | 3(重点建议)、5(重点建议)、54(协) |
市国土局 | 2 | 12、53(协) |
市环保局 | 4 | 1号议案(协)、8(重、协)、13、35(协) |
市住建局 | 6 | 6(重点建议)、16、41(协)、46、53(协)、70(协) |
市交通局 | 8 | 24、28、30、33、34(协)、37(协)、38、58 |
市水务局 | 5 | 1号议案(协)、12(协)、13(协)、20(协)、23 |
市农牧局 | 8 | 2(重、协)、8(重点建议)、11、12(协)、13(协)、15(协)、18(协)、22 |
市商务局 | 4 | 2 (重点建议)、22(协)、45(协)、47 |
市文体新闻 出版广电局 | 5 | 45(协)、52、62、63(协)、71 |
市卫生和 计生局 | 4 | 7(重点建议)、45(协)、56(协)、68 |
市园林局 | 5 | 2(重、协)、21、22(协)、45(协)、61(协) |
市规划局 | 10 | 13(协)、14(协)、35(协)、43(协)、44、45、48(协)、53(协)、57(协)、69 |
市安监局 | 1 | 47(协) |
市旅游局 | 5 | 9(重点建议)、15、18、38(协)、62(协) |
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 1 | 44(协) |
市经济技术 合作局 | 2 | 26、31(协) |
市扶贫办 | 1 | 10(重点建议) |
市国资委 | 1 | 57(协) |
市妇联 | 1 | 54 |
市供电公司 | 1 | 41 |
市道路运输 管理局 | 1 | 40 |
市城投公司 | 1 | 1号议案 |
电信公司 | 1 | 71(协) |
注:(重)为重点建议,(协)为协办建议。
附件2
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分办表
承办单位 | 件数 | 政协提案编号 |
利通区 | 9 | 57(协)、132(协)186、188(协)、217、232、237、280、286(协) |
红寺堡区 | 2 | 57(协)、286(协) |
青铜峡市 | 7 | 57(协)、150(协)、152(协)、169、252、272(协)、286(协) |
盐池县 | 4 | 57(协)、152(协)、286(协)、296 |
同心县 | 3 | 57(协)、152(协)、286(协) |
市政府办 | 1 | 82(协)、235 |
市委编办 | 2 | 61、110(协)、116 |
市发改委 | 6 | 1、12、35、237(协)、244、280(协) |
市工信局 | 11 | 5、12(协)、13、14、19、83(协)、126、148、162、239(协)、265 |
市教育局 | 21 | 38、60、63、71、72、75、100、108、111、130、143、149(协)、167、179、182、188(协)、213、256、257、266(协)、270 |
市科技局 | 2 | 36、83 |
市宗教局 | 1 | 11 |
市公安局 | 9 | 44、81、97(协)、115、166、209、 261(协)、271、282(协) |
市民政局 | 10 | 24、70、95、118、194、208、235(协)、274、303、311 |
市司法局 | 2 | 114、202 |
市财政局 | 4 | 150(协)、233、281(协)、285(协) |
市人社局 | 10 | 12(协)、110(协)、126(协)、142、187、191、260、276、300、310(协) |
市国土局 | 1 | 133(协) |
市环保局 | 5 | 17(协)、57、65、121、223 |
市住建局 | 12 | 7、56、76、122、133、145、176、180、 205(协)、259、287、311(协) |
市交通局 | 3 | 154、237(协)、282 |
市水务局 | 5 | 37、39、217(协)、223(协)、285 |
市农牧局 | 13 | 12(协)、15、34、50、90、132、147、150、161、201、215(协)、247、298(协) |
市商务局 | 5 | 6、9、27、215、268 |
市文体新闻 出版广电局 | 15 | 92、108(协)、136、146、149(协)、152、160、200、263、266、272、278、286、289、301 |
市卫生和计生局 | 17 | 31(协)、32、80、110、115(协)、130(协)、135、141、157、165、168、174、189、196、197、233(协)、290 |
市审计局 | 1 | 156 |
市园林局 | 8 | 15(协)、16、77、153、223(协)、247、254、296(协) |
市规划局 | 11 | 17、55、87、98、133(协)、182(协)、186(协)、206、237(协)、261、262 |
市安监局 | 1 | 58 |
市旅游局 | 4 | 26、97、154(协)、169(协)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31、113、124、129、135(协)、182(协)、188、209(协)、215(协)、239、260(协)、298 |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 2 | 162(协)、227(协) |
市服务业 促进局 | 3 | 5(协)、12(协)、164 |
市扶贫办 | 3 | 10、144、287(协) |
市国资委 | 1 | 65(协)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3 | 116、177、227 |
团市委 | 1 | 69 |
市妇联 | 1 | 281 |
市供电公司 | 1 | 186(协) |
市消防支队 | 1 | 270(协) |
市地税局 | 1 | 260(协) |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1 | 238 |
市总工会 | 1 | 310 |
市残联 | 2 | 289(协)、300(协) |
市工商联 | 1 | 227(协) |
市信息化 建设办公室 | 3 | 42、59、205 |
附件3: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办文格式
【A/B/C】
吴忠市××局(委、办)
××〔2017〕×号
━━━━━━━━━━━━━━━━━━━━━━━━━
对吴忠市五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2017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4:承办单位给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办文格式
【A/B/C】
吴忠市××局(委、办)
××〔2017〕×号
━━━━━━━━━━━━━━━━━━━━━━━━━
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一次
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2017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5
吴忠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 |
| 承办单位 |
|
对答复意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办理工作还有什么意见: | |||
代表签名 |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注:此表由代表填写后,寄回市政府办公室(邮编751100)
附件6
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编号 |
| 承办单位 |
|
案 由 |
| ||
承办单位办 理提案方式 | 文来文往( )面谈( )电话( ) 座 谈 会( )调研( )其他( ) | ||
承办单位办 理提案态度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 ||
对提案办理 结果评价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 ||
对提案办理 具体意见 |
| ||
委员签名 |
| 日期 |
|
注:此表由委员填写后,寄回市政府办公室(邮编7511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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