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6年8月20日5时左右,宁夏金牛集团化肥有限公司复混肥车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现场2名作业人员死亡和2名作业人员受伤。为了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宁夏金牛集团化肥有限公司“8·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成员
组 长:蒋耀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杭庆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马建军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七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马克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朱宏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
督管理科科长
海学斌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科长
买 军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牛 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连 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制造与能源化工科科员
马巧莉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干事
吴玉宁 宁夏机械学会焊接分会理事长、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系副主任(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郭邢东 宁夏机械学会理事、吴忠市黄河电焊机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程师)
二、 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作要求
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接受询问和提供资料。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2、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事故调查组必须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独立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4、事故调查组交通工具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障。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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