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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水审发〔2025〕61号

聚源(吴忠市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田老庄乡、河西镇,属新建项目。2025715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118号文对本项目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507-640324-04-01-289239)。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千伏升压站1座,架空线路66.14千米,地埋线路0.46千米,新建施工道路61.98千米。本工程由升压站工程、输电线路和施工道路组成。

项目总占地41.8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17公顷,临时占地39.64公顷,占地类型为林地荒草地耕地。建设期土石方开挖量9.99立方米总回填量9.99立方米,挖填平衡。项目计划于202512月开工,20265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136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7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81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165.3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1.81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监理月报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123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123日印发


  

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属新建项目。2025715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118文对本项目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507-640324-04-01-289239)。项目建设规模为线路全长66.60km,电压等级110kV。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升压站1座,架空线路66.14km,地埋线路0.46km,新建施工道路61.98km。项目由升压站工程区、输电线路区和施工道路区3部分组成。

项目总占地41.81hm2,其中,永久占地2.17 hm2,临时占地39.64hm2;占用林地12.32hm2,荒草地23.45hm2,耕地6.04hm2。项目建设期土石挖方总量9.99,填方总量9.99,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36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7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计划于202512月开工,20265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干旱草原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6降水量259mm266.1mm风速2.3m/s2.8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和黄绵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干旱草原区为中度风力侵蚀,黄土丘陵沟壑区为中度水力侵蚀,综合侵蚀模数背景值3000t/km2·a。项目区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20251116日主持召开了《同心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同心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聚源(吴忠市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广盛世达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1.81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41.81hm2,新增水土流失量7968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施工道路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升压站工程防治区、输电线路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3个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升压站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3m3,表土回覆0.13m3,土地整治0.15hm2,碎石覆盖0.28hm2,排水沟137m,消力坎2座;

植物措施:乔草绿化0.04hm2,种草0.11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59m³,密目网苫盖1960m2,彩钢板围挡306m

2输电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69m3,表土回覆0.69m3,土地整治13.06hm2,土地复耕4.00hm2,生态袋护坡3329m2

植物措施:种植灌草3.53hm2,种草5.53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3860m2

3施工道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8.05hm2,土地复耕2.02hm2

植物措施:种植灌草8.13hm2,种草17.90hm2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容、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施工道路防治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65.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6.16万元,植物措施9.82万元,监测措施21.0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05万元,独立费用26.31万元,基本预备费10.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8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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