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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水审发〔2025〕60号

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请示》(同心县湘发新能源发202516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田老庄乡,属新建项目。20241218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本项目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12-640324-04-01-607008)。

项目主要新建单机容量6.25MW风机8台,配套8台箱变;新建(改扩建)风电场的检修道路总长约20.30km;新建110kV升压站1座;采用架空及地埋的方式布设35kV集电线路,其中架空线路长度为7.50km(沿线共架设22基铁塔),地埋线路长1.70km;线路施工便道长度为3.73km

项目总占地23.01hm2,其中永久占地11.11hm2,临时占地11.90hm2,占地类型为旱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裸土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11.67m3,回填总量11.67m3

项目估算总投资27529万元,土建投资8331.1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计划于202510月开工,计划202612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01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228.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01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1111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1111日印发

  

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位于同心县田老庄乡,属新建项目。20241218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本项目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12-640324-04-01-607008。项目主要新建单机容量6.25MW风机8台,配套8台箱变;新建(改扩建)风电场的检修道路总长约20.30km;新建110kV升压站1座;采用架空及地埋的方式布设35kV集电线路,其中架空线路长度为7.50km(沿线共架设22基铁塔),地埋线路长1.70km;线路施工便道长度为3.73km

项目总占地23.01hm2,其中永久占地11.11hm2,临时占地11.90hm2,占地类型为旱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裸土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1.67m3,填方11.67m3。项目总投资275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331.15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12月基建完工,建设15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8.6℃多年平均降水量272.60mm,平均风速2.9m/s。土壤类型主要为黄绵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项目区土壤侵蚀以中度水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2600t/km2·a项目区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51025日主持召开了《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湘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众智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01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经预测,项目基建期建设扰动原地表面积23.01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752.71t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道路工程区、风机及箱变区、集电线路区、升压站区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道路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保护22170m3、表土回填22170m3、全面整地7.18hm2碎石压覆7000m2、排水沟2364m

植物措施:混播草籽5.08hm2、直播造林(条播柠条)0.81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7092m3、防尘网苫盖13041m2

2风机及箱变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保护7100m3、表土回填7100m3、全面整地2.33hm2、拦水埂5091m

植物措施:混播草籽1.67hm2、直播造林(条播柠条)0.55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4194m3、防尘网苫盖4176m2

3集电线路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保护4890m3、表土回填4890m3、全面整地1.63hm2

植物措施:混播草籽1.24hm2、直播造林(条播柠条)0.33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2445m3、防尘网苫盖2876m2

4升压站工程区

工程措施:全面整地0.06hm2碎石压覆2800m2、浆砌石排水沟290m、方格网护坡1800m2

植物措施:混播草籽0.05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08m3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工程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地面定点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道路工程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228.2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7.36万元,植物措施3.13万元,监测措施费8.31万元,临时措施费30.85万元,独立费用18.59万元,基本预备费17.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0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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