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建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审查审批的函》(宁隆建司〔2025〕008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属新建项目。2025年9月11日,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2-640302-04-01-916255)。
项目基建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1处,工业场地1处,进场道路0.4km,供水管线3.2km。
项目总占地50.29hm2,其中永久占地9.88hm2,临时占地40.41h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和采矿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50.26万m³,回填总量36.57万m³,余方13.69万m³堆放于工业场地临时堆土场。
项目估算总投资4117.20万元,土建投资3964.3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隆建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已于2025年2月开工,计划2026年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29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43.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29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印发
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属新建项目。2025年9月11日,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2-640302-04-01-916255)。项目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用砂矿100万t,矿山服务年限12.9a,项目基建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1处,工业场地1处,进场道路0.4km,供水管线3.2km。
项目总占地50.29hm2,其中永久占地9.88hm2,临时占地40.41hm2,占地类型主要为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和采矿用地。项目基建期土石方挖方50.26万m3,填方36.57万m3,余方13.69万m3堆放于工业场地临时堆土场。项目总投资4117.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64.30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月基建完工,基建期12个月,开采服务年限12.9年。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1.2℃,多年平均降水量260mm,平均风速3.0m/s。土壤类型以灰钙土和风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项目区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28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5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了《隆建建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用砂及年产20万吨建筑砂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宁夏隆建建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中建材宁夏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29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经预测,项目基建期建设扰动原地表面积24.2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515.06t。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露天采场区、工业场地区、进场道路区、供水管线区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露天采场区
工程措施:砂砾压盖2.15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920m3,防尘网苫盖5000m2。
(二)工业场地
工程措施:砂砾压盖2.76hm2,土地整治0.58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58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920m3,防尘网苫盖2000m2。
(三)进场道路区
工程措施:砂砾压盖0.32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536m3。
(四)供水管线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55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2.55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4000m2。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工程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地面定点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露天采场区和排土场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43.2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6.89万元,植物措施0.55万元,监测措施28.70万元,临时措施17.84万元,独立费用17.22万元,基本预备费1.7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29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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