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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水审发〔2025〕58号

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审查审批的》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属新建项目。2025427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4-640323-07-01-230055。项目建设规模为交流侧装机容量8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020MWp;项目新建发电单元182个(由1664.80MW163.30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配套箱变182台;新建线路全长约2×5.70+1×822.50km(其中双塔双回35kV架空线路5.70km3kV直埋电缆523km35kV直埋电缆299.50km),新建接地工程线路185km,新建检修道路53.59km;新建临时施工道路3.06km

项目占地面积1447.50hm2,其中永久占地1443.11hm2。临时占地27.49h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3.82m3,填方总量为73.82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40000万元,土建投资136000万元项目计划202510月开工,20266月竣工,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47.50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3336.3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1447.50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1028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1028日印发

  

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属新建项目。2025427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4-640323-07-01-230055)。项目建设规模为交流侧装机容量8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020MWp;项目新建发电单元182个(由1664.80MW163.30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配套箱变182台;新建线路全长约2×5.70+1×822.50km(其中双塔双回35kV架空线路5.70km3kV直埋电缆523km35kV直埋电缆299.50km),新建接地工程线路185km,新建检修道路53.59km;新建临时施工道路3.06km

项目总占地面积1447.50hm2,其中永久占地1443.11hm2。临时占地27.49h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3.82m3,填方总量为73.82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40000万元,土建投资136000万元;项目计划202510月开工,20266月竣工,总工期8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属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8.30℃,多年平均降水量273.50mm,平均风速2.60m/s、蒸发量1500mm;土壤类型以风沙土和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形式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3000t/km2·a;项目区水土保持区划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2025913日,吴忠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宁国运盐池惠安堡85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盐池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和方案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47.50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1447.50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04004t。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光伏发电区是新增水土流失量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水土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87%,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光伏发电区和集电线路区2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光伏发电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526.48hm2,碎石覆盖22.08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526.48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41.63hm2,洒水抑尘52992m3,彩钢板围挡604m²

(二)集电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2.62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42.62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1.28hm2,洒水抑尘732m³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定位监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光伏发电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336.3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374.37万元(含主体设计993.60万元),植物措施227.64万元(全部为主体设计),监测措施115.49万元,临时措施72.28万元,独立费用79.67万元(含监理费42.30万元),预备费19.4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47.50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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