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属改建项目。2025年7月21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121号文对《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06-640302-04-02-440283),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城区18个片区老旧一级供热管网78240m(供水管和回水管各39120m),拆除并恢复沥青路面8.24hm2,拆除并恢复砼道砖路面2.62hm2,拆除并恢复透水砖路面0.80hm2,恢复园林绿化1.59hm2,更换55座换热站的循环水泵,更换20座换热站的板式换热器,对287座换热站内加装视频监控设施、201座换热站加装防水淹监测设备等。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区和施工营地区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13.25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道路建设用地和公共绿化用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方7.92万m3,填方7.13万m3,无借方,路面拆除不可再利用的0.30万m3固废清运至宁夏佳世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余方0.49万m3用于大泉乡上潭村温棚建设和星河悦府项目基槽施工回填使用。项目总投资17288.3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847.64万元。项目于2025年8月25日开工,计划于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25公顷。
(三)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13.72万元,项目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中:④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属改建项目。2025年7月21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121号文对《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06-640302-04-02-440283)。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城区18个片区老旧一级供热管网78240m(供水管和回水管各39120m),拆除并恢复沥青路面8.24hm2,拆除并恢复砼道砖路面2.62hm2,拆除并恢复透水砖路面0.80hm2,恢复园林绿化1.59hm2,更换55座换热站的循环水泵,更换20座换热站的板式换热器,对287座换热站内加装视频监控设施、201座换热站加装防水淹监测设备等。
项目总占地13.25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道路建设用地和公共绿化用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方7.92万m3,填方7.13万m3,无借方,路面拆除不可再利用的0.30万m3固废清运至宁夏佳世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余方0.49万m3用于大泉乡上潭村温棚建设和星河悦府项目基槽施工回填使用。项目总投资17288.3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847.64万元。项目于2025年8月25日开工,计划于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区,年平均气温9.4℃,多年平均降水量192.8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以灌淤土为主,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和灌溉栽培植被为主。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2025年9月20日,吴忠市水务局主持召开了《2024年吴忠市城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朗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和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25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征占、扰动地表面积为13.25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25.78t。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1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管线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措施布局,主要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00m3,表土回覆1200m3,土地整治1.59hm2,透水砖铺装0.80hm2;
植物措施:园林绿化1.59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3400m,防尘网苫盖4925m2,洒水抑尘200m3。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13.7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7.35万元,植物措施42.00万元,临时措施32.51万元,独立费用8.55万元,基本预备费3.3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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