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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市直属各普通高中学校:

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教学〔2019135号)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精神,现将2025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学生免学费及校级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春秋季两学期分别按800元、1150元和1500元三个档次标准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资助工作的统计报送工作,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补助工作的审核及认定工作,提高工作的精准度,确保应受助学生应助尽助。

二、免学费补助资金

普通高中免学费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以下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学期400元,按学期发放)。对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费学生人数和标准补助。

三、校级资助奖励资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学教〔2019135号)精神,各普通高中学校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的政策规定,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对于不在资助范围内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如国家资助政策无法解决的,要通过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途径妥善解决,确保应助尽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保证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经费、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市教育局将加强项目资助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责任意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金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审核公示后的名单报市教育局。申请免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校上报《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信息确认花名册》(附件3)《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花名册》(附件4)《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附件5)《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发放汇总表》(附件6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政策宣传,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解答群众疑问,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用上。要提高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在资助标准上予以倾斜,做到精准资助。要在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校级资助国家政策。要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好过程性资料并及时归档。各学校汇总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930日前报市教育局(601室)。国家助学金将通过学生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各学校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助学金,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做好系统录入。各学校要加强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在完成资金发放后及时在全国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工作,实现资助数据零误差

联系人:李逸飞      联系电话:0953-2124730

箱:2353163267@qq.com



附件:1.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2.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

      3.《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信息确认花名册》

      4.《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花名册》

      5.《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

      6.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发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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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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