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宁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牛首山境内,属新建项目。2025年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502-640381-04-01-95960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拟安装10台风电机组,其中6.25MW机组8台,5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建设安装箱式变压器10台,其中6900kVA(8台),5500kVA(2台);新建风场道路长约21.8km;新建35kV集电线路22.52千米,其中,地埋线路4.41km,架空线路18.11km,建设塔基共80基;新建施工营地1座。
本项目总占地25.19hm²,其中永久占地11.96hm²,临时占地13.23hm²,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7.44万m³,总回填量7.44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183.33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于2026年6月建设完成,总工期7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19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19.9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5.19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印发
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属新建项目。2025年5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5〕30号文对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予以核准。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拟安装10台风电机组,其中6.25MW机组8台,5MW风电机组2台,配套建设安装箱式变压器10台,其中6900kVA(8台),5500kVA(2台);新建风场道路长约21.8km;新建35kV集电线路22.52千米,其中,地埋线路4.41km;架空线路18.11km,建设塔基共80基;新建施工营地1座。本项目由风机防治区、风场道路区、集电线路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4个防治分区组成。
项目总占地面积25.19hm²,其中,永久占地为11.96hm²,临时占地为13.23hm²,均为荒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量7.44万m3,总回填量7.44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183.33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性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9.7℃、降水量177.8mm、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风沙土和淡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背景值为2600t/km²·a,项目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²·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5年6月14日主持召开了《国电投牛首山6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国电投(宁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组织等的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19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25.19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972.92t。集电线路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风机防治区、风场道路区、集电线路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风机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59hm²,挡水埂2400m;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3.59h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7345m²,洒水抑尘1709m3。
(2)集电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8.97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8.97hm²。
(3)风场道路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15420m3(主体设计);排水沟1240m(主体设计);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4607.4m³。
(4)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67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67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386m,洒水抑尘197m3,临时砾石覆盖1410m3(主体设计)。
七、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遥感调查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风机防治区、风场道路区、集电线路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4个防治分区。
八、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方案水土保持措施估算总投资219.95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19.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36万元,监测措施投资20.1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2.91万元,独立费用18.96万元,基本预备费11.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19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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