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青铝五期330kV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吴供函〔2025〕23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青铝五期330kV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青铝五期330千伏供电工程位于项目区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中兴路东侧,109国道西侧,属新建项目。2025年6月29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电力审发〔2025〕123号文对该工程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506-640381-60-01-882625)。项目新建330kV线路5.38km,新建杆塔21基(其中耐张塔16基、直线塔5基),设牵张场3处,跨越架20处,新修施工道路1.69km;拆除原330kV杞侯线铁塔3基、线路1.75km;拆除原330kV大铜Ⅰ线铁塔2基、线路0.48km;拆除原330kV大铜Ⅱ线铁塔4基,线路0.47km;拆除杆塔10基,其中直线塔5基,耐张塔5基;新修施工道路0.28km。
工程总占地6.42hm2,其中永久占地0.45hm2,临时占地5.97hm2,占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工业用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25万m3(含表土剥离3930m3),填方1.2万m3(含表土回覆3930m3),弃方60m³为拆除塔基基础破碎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外弃至附近垃圾填埋。工程总投资26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0.4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7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2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52.7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42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时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工程施工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夏青铝五期330kV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青铝五期33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青铝五期330千伏供电工程位于项目区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中兴路东侧,109国道西侧,属新建项目。2025年6月29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电力审发〔2025〕123号文对该工程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506-640381-60-01-882625)。项目新建330kV线路5.38km,新建杆塔21基(其中耐张塔16基、直线塔5基),设牵张场3处,跨越架20处,新修施工道路1.69km;拆除原330kV杞侯线铁塔3基、线路1.75km;拆除原330kV大铜Ⅰ线铁塔2基、线路0.48km;拆除原330kV大铜Ⅱ线铁塔4基,线路0.47km;拆除杆塔10基,其中直线塔5基,耐张塔5基;新修施工道路0.28km。
工程总占地6.42hm2,其中永久占地0.45hm2,临时占地5.97hm2,占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工业用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25万m3(含表土剥离3930m3),填方1.2万m3(含表土回覆3930m3),弃方60m³为拆除塔基基础破碎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外弃至附近垃圾填埋。工程总投资26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0.4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7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大陆性气候,平均气温9.2℃,蒸发量1760mm,多年平均降水量176.0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以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土壤侵蚀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2600t/km2·a。项目区涉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2025年8月16日,吴忠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宁夏青铝五期33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方案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2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6.42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829.45t。施工期为本项目建设水土流失产生的重点时段,架空线路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架空线路区和施工道路区2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架空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剥离3870m3,表土回覆3870m3,土地整治4.05hm2;
植物措施:补栽乔木0.45hm2,撒播种草4.05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6030m2,彩条布铺垫4345m2。
(二)施工道路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60m³,表土回覆60m³,土地整治0.69hm2;
植物措施:补栽乔木0.02hm2,撒播种草0.69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60m²,洒水抑尘2484m3。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52.7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58万元,植物措施9.34万元,临时措施6.70万元,独立费用24.65万元,预备费1.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42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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