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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度最高月缴存额的通知

吴公管发〔2025〕5 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发〔20055号)规定,按照吴忠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吴忠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吴忠市调整2025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通知如下:

2025年度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得超过2024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均工资9258的三,即27774元。住房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不得超过6664

本通知从202578日起执行。


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7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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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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