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属新建工程。2024年9月18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4〕128号文对《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409-640303-04-01-431084)。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光彩110kV变电站1座及变电站附属配套工程;②扩建泉眼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③新建110kV鲁风五线#04-#05杆段π接光彩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5.375km,杆塔21基,配套牵张场1处,跨越场11个,新修施工道路1575m;④110kV鲁风五线#155-#156杆段π接泉眼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1.383km+1×0.259km,杆塔8基,新修施工道路1300m。
项目总占地6.13hm2,其中永久占地0.78hm2,临时占地5.35hm2,占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园地、水浇地、其他草地和沙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1.66万立方米,总回填量2.41万立方米,借方0.75万立方米。项目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项目总投资89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77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13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64.2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13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属新建项目。2024年9月18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4〕128号文对《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409-640303-04-01-431084)。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光彩110kV变电站1座及变电站附属配套工程;②扩建泉眼330kV变电站110kV间隔;③新建110kV鲁风五线#04-#05杆段π接光彩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5.375km,杆塔21基,配套牵张场1处,跨越场11个,新修施工道路1575m;④110kV鲁风五线#155-#156杆段π接泉眼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2×1.383km+1×0.259km,杆塔8基,新修施工道路1300m。
项目总占地6.13hm2,其中永久占地0.78hm2,临时占地5.35hm2,占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园地、水浇地、其他草地和沙地。项目建设挖方总量为1.66万m3,填方总量为2.41万m3,借方0.75万m3。工程总投资89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77万元。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完工建成,总工期1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9.9℃,多年平均降水量231.31mm,平均风速3.2m/s。土壤类型主要以灰钙土和风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项目区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2600t/km2·a,项目区属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5年6月14日主持召开了《宁夏吴忠光彩110kV输变电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同心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方案编制单位昆明洛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13hm2。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时段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6.1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935.82t。施工期为本项目建设水土流失产生的重点时段,塔基及施工场地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水土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变电站区、间隔扩建区、施工营地区、塔基及施工场地区、牵张场及跨越场区和施工道路区6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一)变电站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2310m2,植草砖0.04hm2,排水沟125m,表土剥离1826m3,表土回覆1826m3,土地整治0.25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25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围挡288m,密目网苫盖3399m2,洒水抑尘900m³。
(二)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310m3,表土回覆2310m3,土地整治0.77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77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围挡388m,碎石覆盖2000m2,密目网苫盖7650m2。
(三)间隔扩建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40m²。
(四)塔基及施工场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850m3,表土回覆1850m3,土地整治1.26hm2,复耕1.32hm2;
植物措施:补栽果树0.42hm2,补植柠条0.42hm2,撒播种草0.42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5013m2。
(五)牵张场及跨越场区
工程措施:复耕0.52hm2;
植物措施:条播种草0.08hm2;
临时措施:彩条布铺垫6000m2。
(六)施工道路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840m³,表土回覆840m³,土地整治0.66hm2,复耕0.45hm2;
植物措施:补植柠条0.42hm2,撒播种草0.24hm2;
临时措施:钢板铺设0.63hm2,洒水抑尘9504m3,密目网苫盖840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定位监测、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塔基及施工场地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64.2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9.64万元(含主体设计34.34万元),植物措施5.14万元,监测措施29.28万元,临时措施57.48万元,独立费用22.94万元,基本预备费3.5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13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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