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利通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管委会境内,属新建项目。2025年1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5〕13号文对本工程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501-640302-60-01-916941)。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8台箱变,35千伏集电线路15.58km(其中架空线路12.81km,包含直线塔34基、耐张塔30基,地埋线路2.77km),检修道路7.66km(其中新建道路2.35km,改建道路5.31km),施工道路8.12km。本工程由风机及箱变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道路工程组成。
项目总占地21.7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56公顷,临时占地17.18公顷,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园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9.05万立方米,总回填量9.05万立方米,挖填平衡。项目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74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56.0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1.74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管委会,属新建工程。2025年1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5〕13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501-640302-60-01-916941)。项目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50MW,年发电量为109541.5万kW·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8台箱变,35kV集电线路15.58km(其中架空线路12.81km,包含直线塔34基、耐张塔30基,地埋线路2.77km),检修道路7.66km(其中新建道路2.35km,改建道路5.31km),施工道路8.12km。
项目总占地21.74hm2,其中永久占地4.56hm2,临时占地17.18hm2,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园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期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9.05万m3,填方总量9.05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大陆干旱型气候,年均气温9.0℃、多年平均降水量193.9mm、平均风速2.7m/s。土壤类型以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22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5年6月14日在吴忠市主持召开了《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孙家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利通分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锦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1.74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1.74hm2,损毁植被面积19.14hm2,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4308t。经预测,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道路工程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风机及箱变工程防治区、集电线路工程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3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类型,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风机及箱变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42万m3(剥离面积4.69hm2),表土回覆1.42万m3(回覆面积4.74hm2),土地整治4.74hm2,挡水土埂1072m,砾石覆盖0.16hm2;
植物措施:种植灌草3.46hm2,种草1.28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246m³,密目网苫盖11200m2。
(2)集电线路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98hm2,土地复耕0.07hm2;
植物措施:种植灌草1.32hm2,种草1.33hm2;
临时措施:下铺上盖彩条布32604m2。
(3)道路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0.87hm2,砾石覆盖3.45hm2;
植物措施:种植灌草4.43hm2,种草6.44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6894m3。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道路工程防治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56.0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7.06万元,植物措施8.83万元,监测措施22.50万元,临时措施41.34万元,独立费用40.12万元,预备费14.4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74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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