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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水审发〔2025〕29号

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盐池县大水坑镇,属新建项目。202472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7-640323-60-01-740180)。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装机容量为85MW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1座,发电单元共26个,配套箱变26座,新建110kV升压站1座,检修道路6714m,进场道路4418m35kV集电线路18.2km110kV外送线路27.3km

本项目总占地181.70hm²,其中永久占地169.21hm²,临时占地12.49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10.54,总回填量10.54,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7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90亿元项目计划于20259月开工,于20269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1.70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55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81.70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  )85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623

  

(此件公开发布)

    

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盐池县大水坑镇,属新建项目。202472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7-640323-60-01-740180)。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装机容量为85MW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1座,发电单元共26个,配套箱变26座,新建110kV升压站1座,检修道路6714m,进场道路4418m35kV集电线路18.2km110kV外送线路27.3km

本项目总占地181.70hm²,其中永久占地169.21hm²,临时占地12.49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10.54,总回填量10.54,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7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90亿元项目计划于20259月开工,于20269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2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属缓坡丘陵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6℃、降水量282.3mm、风速2.5m/s。土壤类型以风沙土为主;植被以干旱草原植被为主,林草覆盖率约18%。水土流失类型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3100t/km²·a,项目区属黄河多沙粗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²·a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2025615日主持召开了《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油长庆(盐池县)85MW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中油长庆(盐池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图新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组织等的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1.70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181.70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752t。项目建设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光伏发电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光伏发电区、场外集电线路区、升压站及储能设施区、进场道路区和110kV外送线路区,5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光伏发电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主体设计)2.68hm²,土地整治100.22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100.22hm²,条播种草62.66hm²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5390m³,防尘网苫盖32240m²,彩钢板拦挡350m,砾石覆盖0.40hm²

2)场外集电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96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2.96h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3900m²

3)升压站及储能设施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22hm²,排水沟(主体设计)300m,砾石压盖(主体设计)0.1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22h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8002,彩钢板拦挡320m

4)进场道路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1.28hm²(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16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16hm²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4776m³

5110kV外送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9.99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9.99h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9880m²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遥感调查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光伏发电区、场外集电线路区、110kV外送线路区和110kV升压站及储能设施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

同意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559.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3.18万元,植物措施71.68万元,监测措施41.51万元,临时措施92.90万元,独立费用36.88万元,基本预备费21.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1.70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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