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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水审发〔2025〕28号

宁夏达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境内,属新建项目。2025311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发202571文对本工程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503-640302-04-01-224400)。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升压站2座、输电线路16.89km,其中架空线路长16.03km,地埋电缆段长0.86km架空新建铁塔49基,配套建设施工道路6.18km、牵张场8取土场1。本工程由升压站区、输电线路区、施工便道区取土场区组成。

项目总占地8.3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60公顷,临时占地5.70公顷,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1.79立方米,总回填量4.06立方米借方2.27万立方米来自主体设计的取土场。项目计划于20256月开工,202511月建设完成,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4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0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时段。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126.2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85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610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境内,属新建项目。2025311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发202571文对本工程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503-640302-04-01-224400工程主要新建110kV升压站2座、输电线路16.89km,其中架空线路长16.03km,地埋电缆段长0.86km架空新建铁塔49基,配套建设施工道路6.18km、牵张场8取土场1

项目总占地8.30hm²,其中永久占地2.60hm²,临时占地5.70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开挖土石方1.79,填方4.06借方2.27m3来自主体设计的取土场。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4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6月开工,202511完工,总工期6个月,由宁夏达新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193.4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植被覆盖率20%左右。水土流失形式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26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2025524日主持召开了《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宁夏达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30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8.30hm²,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765.02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升压站区、输电线路区、施工便道区取土场区4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升压站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6m3、表土回覆0.46m3碎石覆盖0.46hm2、排水沟489m浆砌片石骨架护坡0.46hm2土地整治0.19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19hm2、穴播种草0.46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6066m2,洒水抑尘648m³

(二)输电线路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76m3,表土回覆0.76m3,土地整治2.59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2.59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8493m2,彩布条铺垫3200m2

(三)施工便道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47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2.47hm2

取土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45hm2

植物措施:种草0.45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时段。本项目主要采用遥感监测、调查监测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输电线路区和升压站区,重点时段为施工期。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同意水土保持算总投资126.25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28.0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7.29万元,植物措施1.32万元,监测措施费29.0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22.81万元,独立费用9.67万元,预备费8.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5万元(本项目取土场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包含在宁夏国储新能源有限公司4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内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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