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利通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E:106°8′58.51791″,N:37°42′44.02923″,属新建项目。2025年2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5〕29号文对该项目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502-640302-04-01-651557),同意该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9万千瓦,建设内容为安装风电机组15台,箱变15台,建设110kV升压站1座,直埋输电线路0.85km,架空输电线路15.00km,改建检修道路6.72km,新建检修道路13.81km,新建施工道路5.87km。
项目总占地25.66hm²,其中永久占地9.08hm²,临时占地16.57hm²,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未利用地和天然牧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1.49万m³,填方11.49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9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6年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66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07.2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5.66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属新建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电机组15台,箱变15台,建设110kV升压站1座,直埋输电线路0.85km,架空输电线路15.00km,改建检修道路6.72km,新建检修道路13.81km,新建施工道路5.87km。
项目总占地25.66hm²,其中永久占地9.08hm²,临时占地16.57hm²,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未利用地和天然牧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1.49万m³,填方11.49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9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6年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175.7mm,平均风速2.5m/s,土壤类型以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项目区土壤侵蚀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2800t/km²·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²·a。
2025年3月8日,吴忠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国能利通区9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水务局,建设单位国能陕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利通分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中耀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66hm²。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25.66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177.62t。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时段。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5个防治分区:风机防治区、集电线路防治区、升压站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和施工营地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风机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5.89hm²,表土剥离1.80万m3,表土回覆1.80万m3;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5.89h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4400m²;
(二)集电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45hm²,表土剥离0.77万m3,表土回覆0.77万m3;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3.45hm²;
(三)道路工程防治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7.19hm²,预制U型边沟3909m,土地整治7.19hm²;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7.19hm²;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2.00万m3,砾石覆盖7.19hm²;
(四)升压站防治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0.20hm²,土地整治0.09hm²,表土剥离0.26万m3,表土回覆0.26万m3;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09hm²;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2041m2;
(五)施工营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96hm²,表土剥离0.29万m3,表土回覆0.29万m3;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96hm²;
临时措施:砾石覆盖0.80hm²,彩钢板拦挡400m,洒水抑尘0.14万m3,防尘网苫盖2304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定位观测、无人机遥感监测、调查监测、场地巡查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的重点区域为风机防治区及道路工程防治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投资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07.2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8.06万元,植物措施费5.88万元,临时措施费96.36万元,独立费用45.36万元,基本预备费15.9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5.66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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