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关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审查审批的函》(院函〔2025〕4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位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内,属改建项目。2025年1月26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8号文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10-640302-17-05-53419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排水管网6468m,更换透水砖1.98hm2,混凝土路面恢复0.88hm2,绿化恢复0.46hm2,植草沟0.22hm2,雨水花园1.10hm2,下沉式绿地1.31hm2及配套建设雨水井等。
项目总占地5.9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26公顷,临时占地0.69公顷,占地类型为道路及绿化用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3.95万方,填方3.05万方,无借方,拆除固体废料0.90万m3拉运至指定合法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统一处理。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项目总投资1899.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40.37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5公顷。
(三)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449.61万元,项目属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依据中:①建设学校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位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内,属改建项目。2025年1月,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5〕8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10-640302-17-05-53419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水管网6468m,更换透水砖1.98hm2,混凝土路面恢复0.88hm2,绿化恢复0.46hm2,植草沟0.22hm2,雨水花园1.10hm2,下沉式绿地1.31hm2及配套建设雨水井等。
项目总占地5.95hm2,其中永久占地5.26hm2,临时占地0.69hm2,占地性质为道路及绿化用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3.95万m3,土石方回填量为3.05万m3,无借方,拆除固体废料0.90万m3运至指定合法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统一处理。项目总投资1899.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40.37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气候区,年平均气温9.3℃,多年平均降水量192.8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为人工植被。项目区水土流失为轻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800t/km²·a。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²·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1日,吴忠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朗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已实施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5hm2。
三、水土流失分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5.95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7.60t。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分区防治措施,主要防治措施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09hm2,表土剥离及回覆1.86万m3,透水砖铺装1.98hm2;
植物措施:下沉式绿地1.31hm2;雨水花园1.10hm2,植草沟0.22m2,绿地恢复0.46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420m2,彩钢板拦挡6500m。
七、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八、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49.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33.67万元,植物措施61.56万元,临时措施16.20万元,独立费用12.73万元,基本预备费25.4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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