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境内,项目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06°54′2.76″,北纬38°1′24.85″。2024年11月21日,取得了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640323-04-01-595417)。属新建项目,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92万千瓦,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系统及其辅助设施,光伏组件及箱变的布设,集电线路电缆布设,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的建设。
项目总占地1696.14hm2,包括永久占地1692.59hm2,临时占地3.55h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量120.38万m3,填方量120.38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30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96.14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693.9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696.14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吴忠市水务局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五)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为新建项目,项目中心位置坐标E:106°54′2.76″,N:38°1′24.85″。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92万千瓦,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由279个3.3MW发电单元组成,主要建设光伏阵列、检修道路、进场道路、集电线路、箱变等。
项目总占地1696.14hm2,包括永久占地1692.59hm2,临时占地3.55h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量120.38万m3,填方量120.38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30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气候,年均气温9.0℃,多年平均降水量266.1mm,平均风速3.2m/s。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风沙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项目土壤侵蚀类型为中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为28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2025年2月12日,吴忠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盐池县水务局、建设单位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96.14hm2。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面积1696.14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9.70万t。光伏阵列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要区域。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3个防治分区:光伏阵列区、进场道路区和施工营地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光伏阵列区
工程措施:草方格固沙194.60hm2,砾石覆盖3.43万m3,土地整治43.72hm2;
植物措施:飞播种草1423.47hm2,撒播种草43.72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22823m3。
(2)进场道路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0.15万m3,土地整治0.75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75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675m3。
(3)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55hm2,砾石覆盖0.43万m3;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3.55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围挡1150m。
六、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定位观测、无人机遥感监测、调查监测、场地巡查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监测水土流失类型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监测重点区域为光伏阵列区。
八、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投资编制依据及方法,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693.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47.44万元,植物措施745.49万元,临时措施82.97万元,独立费用108.80万元,预备费113.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96.14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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