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峡口镇境内,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范围介于东经105°59′55.46"—105°0′22.76",北纬37°48′48.81"—37°47′0.13"之间。2024年4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4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404-640381-04-01-970465)。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6.25MW风电机组4台,6.7MW风电机组1台,配套箱变5座;新建1回35kV集电线路3.75km,采用铁塔架空方式,新建铁塔35基,配套建设施工便道5.27km;新建检修道路3.65km;新建1座35kV开关站;临建设施区1处。本项目由风机机组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开关站区和临建设施区组成。
项目总占地7.83hm2,其中永久占地3.54hm2,临时占地4.29h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挖方量4.32万m3,总填方量4.32万m3,挖填平衡。工程总投资141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8770万元。工程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3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30.7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83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吴忠市水务局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峡口镇境内,属新建项目。2024年4月26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48号文对本项目核准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04-640381-04-01-970465)。项目新建6.25MW风电机组4台,6.7MW风电机组1台,配套箱变5座;新建1回35kV集电线路3.75km,采用铁塔架空方式,新建铁塔35基,配套建设施工便道5.27km;新建检修道路3.65km;新建1座35kV开关站;临建设施区1处。
项目总占地7.83hm²,其中永久占地3.54hm²,临时占地4.29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挖方4.32万m³,填方4.32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41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877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9.2℃,多年平均降水量175.9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淡灰钙土,局部为粗骨土和角砾;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项目土壤侵蚀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2600t/km²•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²•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4年12月29日主持召开了《宁夏青铜峡牛首山3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3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7.83hm²;新增水土流失量819.00t。项目建设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风机机组区和集电线路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风机机组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开关站区、临建设施区5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风机机组区
工程措施:挡水埂2800m、土地整治1.11hm2,边坡整治0.06hm2,格宾石笼挡土墙50m;
植物措施:种草1.17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5390m2。
(二)集电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82hm2;
植物措施:种草2.82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260m2。
(三)道路工程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2.19hm2、排水沟2800m、边坡整治0.56hm2;
植物措施:种草0.56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971m3。
(四)开关站区
工程措施:碎石覆盖0.08hm2、排水沟92m;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80m3、防尘网苫盖280m2、彩钢板围挡175m。
(五)临建设施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0hm2;
植物措施:种草0.30hm2;
临时措施:临时碎石覆盖0.23hm2。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本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的依据、原则及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30.70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74.7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2.58万元,植物措施1.52万元,临时措施17.32万元,独立费用8.73万元,基本预备费2.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3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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