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以及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三、举报内容和方式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吴忠市民政局 0953-2033119 邮箱wzmzjshzz@163.com
2.利通区民政局0953-2666707邮箱:ltqmzj123@163.com
3.红寺堡区民政局0953-5098636 邮箱:hspqmzj@126.com
4.青铜峡市民政局0953-3052176邮箱:qtxmzjlhy@126.com
5.盐池县民政局0953-6013015 邮箱: nxycmzj@163.com
6.同心县民政局0953-8022116邮箱:nxtxmzj@163.com
吴忠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