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太阳山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三峡新能源太阳山〔2024〕11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属新建项目。2024年12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3〕202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312-640303-04-01-496015)。批复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台单机容量为6.7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6台箱式变压器,110千伏升压站1座,地埋敷设35千伏集电线路7.85公里,新修风场道路2.32公里,新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2.4公里接入110千伏汇集站。
项目总占地7.6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31公顷,临时占地5.37公顷,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5.73万方,回填量5.73万方,挖填平衡。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1个月。项目总投资1945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36.15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68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02.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8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属新建项目。2024年12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3〕202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2312-640303-04-01-496015)。批复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台单机容量为6.7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6台箱式变压器,110千伏升压站1座,地埋敷设35千伏集电线路7.85公里,新修风场道路2.32公里,新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2.4公里接入110千伏汇集站。
项目总占地7.2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31公顷,临时占地5.37公顷,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建设期土石总挖方5.73万方,总填方5.73万方,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0159.4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55.98万元。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8.7摄氏度、降水量251毫米、风速3.2米/秒。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3800吨/平方公里·年。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吨/平方公里·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4年10月19日主持召开了《三峡新能源太阳山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太阳山发电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汇晨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选址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68公顷。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7.68公顷,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1549.34吨。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风机及箱变区和集输线路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风机及箱变区、升压站区、风场道路区、集输线路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5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风机及箱变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52公顷,表土回覆7560方,土地整治2.23公顷;
植物措施:种草2.23公顷;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1680平米。
(2)升压站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0.17公顷,土地整治0.08公顷;
植物措施:种草0.08公顷;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31方,防尘网苫盖850平米。
(3)风场道路区
工程措施:砾石覆盖1.28公顷;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306方。
(4)集输线路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89公顷,表土回覆8760方,土地整治2.89公顷;
植物措施:种草2.89公顷;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850平米。
(5)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25公顷;
植物措施:种草0.25公顷;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35米。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02.2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71.29万元,植物措施1.19万元,临时措施7.43万元,独立费用13.42万元,基本预备费1.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8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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