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审批的请示》(宁水建中心发〔2024〕38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属改建项目。2024年8月22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4〕87号文对《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改造翻建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438m;②对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上、下游渠道加固改造共240m;③对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段沟道上下游进行整治各160m,共计320m;④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处设置12m宽现浇混凝土护底;⑤翻建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进、出口段共76m;⑥渡槽进出口共配套视频监控设备4套。
项目总占地5.67hm2,其中永久占地0.97hm2,临时占地4.70hm2,占地类型为水利设施用地、天然牧草地和其他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总开挖量6.38万m3,回填量6.18万m3,弃方0.20万m3,拉运至垃圾填埋场。项目已于2024年9月开工,计划2025年2月建设完成,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1320.6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85.74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 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7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0.7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7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项目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你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市红寺堡区县新庄集乡,属改扩建项目。2024年8月22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4〕87号文对《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改造翻建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438m;②对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上、下游渠道加固改造共240m;③对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段沟道上下游进行整治各160m,共计320m;④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处设置12m宽现浇混凝土护底;⑤翻建石炭沟和大沙沟渡槽进、出口段共76m;⑥渡槽进出口共配套视频监控设备4套。本工程由渡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临时供电区、施工道路区组成。
工程总占地5.67hm2,其中永久占地0.97hm2,临时占地4.70hm2;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6.38万m3,回填6.18万m3,弃方0.20万m3,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工程总投资1320.6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85.74万元。工程已于2024年9月11日开工,计划于2025年2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10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为灰钙土和新积土,植被类型为干旱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30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4年9月22日主持召开了《固海扩灌2024年大沙沟渡槽及石炭沟渡槽水毁抢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建设单位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清溪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2024-11-08 15:23:15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7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5.67hm2,新增水土流失量565.65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期,渡槽工程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渡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临时供电区和施工道路区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各防治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渡槽工程区
工程措施:人工土地整治0.45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45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8280m2,洒水抑尘360m3。
(3)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机械土地整治0.39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39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200m3,彩钢板280m。
(3)施工临时供电区
工程措施:人工土地整治0.06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06hm2。
(4)施工道路区
工程措施:机械土地整治0.60hm2。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0.60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440m3。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本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意见。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0.7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91万元,植物措施0.30万元,临时工程8.20万元,独立费用5.19万元,基本预备费0.4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67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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