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市“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弘扬法治精神,厚植法治信仰,深耕法治实践,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法治文化建设、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集中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普法
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其他涉及营商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重点内容,推动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登记注册科,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普法。紧盯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压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领域普法责任,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科,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4.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普法。全面加强《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吴忠市停车场条例》《吴忠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专项普法,提升群众知晓度。(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网络交易监管科、信用监管与信息化建设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5.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及 “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6.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和 《吴忠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内至少开展1次国家工作人员考法、1次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四、不断提升普法质效
7.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执法、普法与司法、普法与调解、普法与复议相结合,把执法办案、人民调解等过程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落实典型案例发布要求。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牵头部门:市局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市局相关执法科室,各分局)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 《吴忠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以“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为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音像记录事项、记录方式等,加强文字记录、案卷制作归档,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牵头部门:市局执法稽查科;责任部门:市局相关执法科室,各分局)
9.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立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每年针对行政裁量权组织一次评估,向上级部门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牵头部门:市局执法稽查科;责任部门:市局相关执法科室,各分局)
10.深化运用行政柔性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方式,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市局机关各办案机构、分局年内报送运用柔性执法方式的行政执法案例。(牵头部门:市局执法稽查科;责任部门:市局相关执法科室,各分局)
1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守信践诺机制等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广“综合查一次”,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牵头部门:市局执法稽查科;责任部门:市局相关执法科室,各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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