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关于调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最高月缴存额的通知

吴公管发〔2024〕7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发20055号),按照吴忠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吴忠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吴忠市调整2024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通知如下:

2024年度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得超过2023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均工资9244的三,即27732元。住房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不超过6656

本通知从20247月1日起执行。


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6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