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宁夏中小学校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本教研落实,培育建设校本教研项目品牌,推进全市校本教研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基础教育校本教研基地校,并进行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遴选确立基础教育校本教研基地校,开展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培育(以下简称“基地校”),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强化教研内涵建设,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形成内涵深厚、质量优异、特色鲜明、课程改革成果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学校12所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课程改革。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落实落地为重点,全面开展课程改革。
(二)突出质量提升。基地校通过有效校本教研的示范项目建设和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在原有基础上取得长足进步。
(三)突出特色发展。根据学校传统校本教研优势,确定校本教研特色,统筹学校校本教研管理、教师发展、学生发展、课堂教学、校本课程、教育评价改革模式的创新,学校文化的构建,形成校本教研的特色。
(四)突出示范带动。基地校成为全市实施校本教研的典范,在课程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能在一定范围内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特别是在帮扶基础较弱学校共同教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三、项目设计
各申报学校要填写附件表格,对学校校本教研模式进行总结,并根据新的课程改革要求重新设计,形成校本教研示范项目,此次申报评审的重点为校本教研示范项目的先进性,有效性、创新性和示范性。
四、申报办法
按照“市级统筹、县级指导、学校实施、完成项目”的原则培育建设。遴选市级基地校共26所,其中高中6所、初中10所、小学10所。建设周期结束后,评估确认市级校本教研示范学校12所左右。
(一)申报条件。我市普通中学、小学等基础教育类学校均可自行申报。
(二)遴选程序。
1.学校自行申请。学校总结校本教研情况,经过建设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校本教研模式的示范引领作用,填写《吴忠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建设申报表》《吴忠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建设申报材料》(见附件)。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向市教育局申报。市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2.县级审核推荐。县教育局通过审核,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每县(市、区)推荐不超过4所。
3.市级评估立项。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并确认校本教研基地校。
(三)开展建设。经确认公布的基地校,按照“一校一项目”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建设周期为两年。拟定于2024年11月组织专家组进行过程性评价和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学校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取得建设成果。
(四)市级验收。建设周期结束后,将组织开展总结性验收,重点评估建设项目方案落实情况、学校教育质量水平提升情况、未来三年对外示范辐射方案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择优确认“吴忠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学校”。
五、经费保障
校本教研基地校项目建设启动经费为每校1万元,确认“吴忠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后项目建设经费为每校2万元。
六、工作要求
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将申报表(盖章后制作成PDF格式)和汇总表于2023年6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252413100@163.com,逾期视为不申报。
附件:1.校本教研示范校评审标准(试行)
2.吴忠市校本教研示范校建设申报表
3.吴忠市校本教研示范校建设申报汇总表
4.吴忠市基础教育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建设申报材料
吴忠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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