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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科发〔2024〕1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吴忠市委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学法用法情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的常设议题,2023年共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14次,通过干部理论学习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6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深入学习贯彻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领导干部围绕“党内法规学习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2次,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制定《吴忠市科学技术局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个性清单》,按照《吴忠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要求,制定印发《吴忠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次,研究普法工作1次。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台账,梳理我局承担的各项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评估要求认真整理报送评估材料,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情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吴忠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把关2023年共制发1件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自治区高水平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任务分工方案》,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1次,未发现违反中央文件精神及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等方式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组织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政府令第12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1号)和《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2322号)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主要内容,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意识。2023年以来,我局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件。

普法宣传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学习活动,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2023年共开展党纪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测试1次、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法律知识考试2。进一步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强化了全体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丰富线上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传播法律知识,2023年共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7条,发布科技(地震)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办法解读信息9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参与录制“法在身边”微普法视频1期,积极转发“吴忠法治”发布的以案普法、法律明白人系列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2023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带头开展交流研讨2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一把手”专题讲法活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法治课1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会1场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考核内容,推动述法常态化,2023年共3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书面述法。

  三、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思路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部分工作人员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还没有彻底转化,少数科技干部对于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法治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学习成果还未充分实践于工作中。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局党组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其中:研究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不少于1次。按时形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并进行公示,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工作信息,年度报送法治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

(二)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为理论学习常设议题,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深入组织学习《吴忠市科学技术局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个性清单》内容,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科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自觉提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年度学法考试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学习班、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执法人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提升法治队伍业务水平,全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及时修订权责清单,按照《吴忠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局防震减灾方面的行政处罚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吴忠市科学技术局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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