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你单位《关于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请示》(宁医附中医发〔2023〕30号)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中医医院滨河院内东侧预留区。2023年3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3〕28号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206-640302-23-01-11956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综合业务楼1座、综合楼1座、场区道路及绿化等,并对已建成的医技楼、住院楼等配套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
项目总占地4.67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2.60万m3,回填总量2.60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281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298.00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底完工,总工期23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64hm²。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8.32万元,项目属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依据中:①医院公益性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批复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运行中应加强对生产单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肯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公司需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定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
吴忠市水务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
重点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中医医院滨河院内东侧预留区。2023年3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3〕28号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206-640302-23-01-11956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综合业务楼1座、综合楼1座、场区道路及绿化等,并对已建成的医技楼、住院楼等配套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
项目总占地4.67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2.60万m3,回填总量2.60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1281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298.00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底完工,总工期23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气候区,年平均气温9.4°C,多年平均降水量192.80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项目区水土流失为轻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800t/km²·a。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²·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7月22日,吴忠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吴忠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朗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64hm²。
三、水土流失分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损坏原有地貌和植被面积4.64hm²。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9.52t。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已建成区和新建区2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为:
(一)已建成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19hm2,灌溉管网1.19hm2;
植物措施:园林式绿化1.19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200m3,防尘网苫盖3000m2,彩钢板拦挡1358m。
(二)新建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59hm2,灌溉管网0.59hm2;
植物措施:园林式绿化0.59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460m3,防尘网苫盖2000m2,彩钢板拦挡936m。
七、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八、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8.3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08万元,植物措施11.90万元,临时措施10.12万元,独立费用7.10万元,基本预备费1.12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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