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龙源青铜峡函〔2023〕3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境内,为新建工程。2023年2月24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3〕19号文对该工程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为2302-640381-04-01-983640)。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10kV升压站1座,铁塔塔杆98基,水泥杆塔64根,地埋电缆线路1.50km,施工便道16.14km,施工营地1处。本工程由升压站区、地埋线路区、架空线路区、施工便道区和施工营地区组成。
工程总占地22.4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44公顷,临时占地21.03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本工程建设期总挖方6.43万立方米,填方6.43万立方米,挖填平衡,无弃方。工程总投资111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25万元。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47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429.8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2.47万元。
(七)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青铜峡市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工程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
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境内,为新建工程。2023年2月24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3〕19号文对该工程予以核准批复(项目代码为2302-640381-04-01-983640)。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10kV升压站1座,铁塔塔杆98基,水泥杆塔64根,地埋电缆线路1.50km,施工便道16.14km,施工营地1处。本工程由升压站区、地埋线路区、架空线路区、施工便道区和施工营地区组成。
工程总占地22.47hm2,其中永久占地1.44hm2,临时占地21.0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本工程建设期总挖方6.43万m3,填方6.43万m3,挖填平衡,无弃方。工程总投资111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25万元。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和黄河冲积平原区,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均气温9.8℃,年均蒸发量1946.1mm,多年平均降水量177.8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灰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缓坡丘陵区水土流失强度为中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2600t/km2·a;黄河冲积平原区水土流失为轻度风力侵蚀,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均为1000t/km2·a。
2024-01-10 11:38: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吴忠市水务局于2023年5月28日主持召开了《龙源贺兰山第四风电场“以大代小”200MW增容技改项目配套龙源立新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2024-01-10 11:38:01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水土保持工作站,青铜峡市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青铜峡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工程概况、建设情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47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和植被面积22.47hm2;新增水土流失量1785.71t。建设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升压站区、地埋线路区、架空线路区、施工便道区和施工营地区5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根据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升压站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35m,排水管涵80m,蒸发池1座,透水砖铺装0.22hm2,土地整治0.35hm2;
植物措施:种草0.35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20hm2,洒水抑尘240m3,砾石压盖957m3。
(2)地埋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27hm2,土地复垦0.20hm2,土地整治0.55hm2;
植物措施:植被恢复0.55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24hm2。
(3)架空线路区
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93hm2,土地复垦5.48hm2,土地整治5.61hm2;
植物措施:植被恢复5.61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3.0hm2,洒水抑尘480m3。
(4)施工便道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90万m3,表土回覆1.90万m3,土地平整0.37hm2,土地复垦2.00hm2,土地整治4.47hm2;
植物措施:植被恢复4.47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2.00hm2,洒水抑尘600m3。
(5)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34万m3,表土回覆0.34万m3,迹地清理1.14hm2,土地整治1.14hm2;
植物措施:植被恢复1.14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0.30hm2,洒水抑尘600m3。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本工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及资料分析、巡查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的重点是架空线路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和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429.8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62.15万元,植物措施42.80万元,临时措施49.56万元,独立费用41.10万元,基本预备费11.8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2.41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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