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工程(同心县段)项目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同心县河西镇朝阳村、河西林场、红旗村、洪洋农场、建新村、石坝村、塘坊村、桃山村、鸦咀子村,丁塘镇丁家塘村、李家岗子村、新庄子村、杨家河湾村、杨家塘村,兴隆乡李堡村、王团村、新生村,豫海镇兴隆村,固海扬水管理处等(国有)集体土地95.881公顷(1438.22亩),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见附件勘测定界图)。总面积为95.881公顷,其中农用地92.570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63.1574公顷、一般耕地8.6907公顷、园地0.8759公顷、林地3.5289公顷(含其他林地2.8165公顷)、草地10.087公顷、其他土地1.942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885公顷)、建设用地0.1285公顷、未利用地3.1817公顷。用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宁夏同心县段建设,用途为供气管线(施工作业带、管槽开挖带、开挖土方和表土剥离堆放区域)临时用地。其中其他林地2.8165公顷未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你单位不得使用。
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贰年,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到期不得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附件:勘测定界图(以勘测界报告为准)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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