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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吴乡振党组发〔2023〕2号

2022年,吴忠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局党组主动认领,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针对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仍有差距的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开展。局党组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形成逢会必学法的良好局面。全年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干部理论学习会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7场次,邀请老师进行专题讲座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16期、专题研讨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交流发言、谈学习体会,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吴忠建设;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在局宣传专栏建立了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驻村工作队员群等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利用下乡督查工作和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时机,发放宣传资料,不断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治的引导性和普遍性。

(二)针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在党组会上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进行专项部署,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针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吴忠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党组进行一次述法,局主要领导带头督促,并亲自把关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材料情况,主持召开涉法议题会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带头讲授法治课,尊崇宪法法律,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四)针对依法决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本年度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先后制定了《依法行政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中共吴忠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等101项制度,通过不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规则(试行)》,我局起草《吴忠市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吴忠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文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征求意见后,经有关会议审核后印发。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制订了吴忠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计划等,为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在干部理论学习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重大决策前必须学法的常态化学法机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述法会议,所有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作述法报告,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组织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组织有法治内容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7次,专题研讨3次,党组会议学法8次,领导及干部每年学法时间均达到40小时以上。认真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内容。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为全体干部举办“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党组书记为全体干部讲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法治课,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学习,参加考试3次,圆满完成学法任务。

(三)组织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在局宣传阵地经常性的开展法治内容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驻村工作队员群等载体发布普法信息,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在单位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联合利通区农业农村局、金银滩镇在九公里农贸市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到红寺堡区新庄集乡菊花台村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弘扬清廉家风 推进移风易俗 ‘’亮美好生活”主题宣传等活动,同时,结合下乡大排查工作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资料。深入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到所联系的文萃社区开展普法教育,为社区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3·5学雷锋纪念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余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1期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微视频,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信息45条,撰写法治信息简报23篇。通过各种方式,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四)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根据我局实际,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与法治建设、清廉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制定我局《依法行政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101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决策程序办事,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全面落实公开公示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内容,严格落实公文审批和办理监督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明确重大事项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结合“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班子集体依法决策程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涉法议题会议,带头讲授法治课,尊崇宪法法律,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部署,6月份和12月份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主动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互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为开创吴忠市乡村振兴发展新篇章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四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督促,并亲自把关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材料,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创新性还不强;二是普法宣传不够全面。当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广泛,法律法规较多,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不够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助力吴忠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细化分解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全局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

(二)加大普法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八五”普法实施方案,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措施手段。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公益普法和法律宣传活动,切实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主责主业,深入学习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作为重点纳入每年驻村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当中,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同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规范涉农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理“三农”领域纠纷、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纠纷,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治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乡村振兴政策赋予的职责,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探索深化产业乡村振兴、素质提升、乡村振兴扶智、生态乡村振兴、党建引领等方面责任落实、政策衔接、考核激励、投入保障等新机制,以推动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工作目标上由完成底线任务向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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