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吴忠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 注 |
1 |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 | 市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 | 2022年7月 | |
2 | 《吴忠市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 市城市管理局 | 2022年12月 | |
3 | 《吴忠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 市市场监督 | 2022年12月 | |
4 | 《吴忠市养老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市民政局 | 2022年12月 | |
5 | 《吴忠市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2年8月 | |
6 | 《吴忠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市消防救援 | 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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