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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城市云锦小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吴水函〔2022〕19号

宁夏吴忠天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审批吴忠城市云锦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宁天豹第〔2022〕01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吴忠城市云锦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吴忠城市云锦小区位于吴忠市汽车站北侧,富平街东侧,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1′9.38″,北纬38°0′3.88″。建设内容包括17栋住宅楼,2栋商业综合楼、道路、场地硬化及绿化等工程。项目总占地5.8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2.35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6亿元,总工期44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4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65.8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5.8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吴忠市水务局、利通区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你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运行。

附件:吴忠城市云锦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城市云锦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吴忠城市云锦小区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境内,属新建项目。2021年9月26日,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19-640302-04-01-314275)。主要新建住宅楼17栋;商业综合楼2栋。

项目总占地5.84hm²,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12.35万m³,填方12.35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500万元。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44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平均气温9.4℃、多年平均降水量185.7mm、平均风速2.3m/s。土壤类型为灌淤土,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800t/km²·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防护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²·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3月6日,吴忠市水务局主持召开了《吴忠城市云锦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忠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利通区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吴忠天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凡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和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4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损坏原地貌和植被面积5.84hm²,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373.76t。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发生在建设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3%、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5%。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住宅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防治措施布局,主要防治措施为:

(1)工程措施:

新增:土地整治2.04hm²;

主体:微喷灌溉2.04hm²、透水砖0.02hm²;

(2)植物措施:

主体:景观绿化工程2.04hm²;

(3)临时措施:

主体:防尘网苫盖7000m²,彩钢板拦挡1347m;

新增:洒水降尘1200m³。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无人机遥感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住宅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65.82万元(含主体已有235.32万元),工程措施2.84万元,临时措施3.24万元,独立费用17.1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84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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