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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忠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吴农发〔2022〕3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做好吴忠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印发的《宁夏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宁卫发〔2021〕174 号)和宁夏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宁农(牧)发〔2022〕5号)的要求,现将《吴忠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4年)

近年来,随着草畜产业的快速发展,牛羊养殖数量不断增长、活畜流通调运频繁,加之从业者防治意识不强、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布病防控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为预防、控制和净化畜间布病,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布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与推进重点产业紧密衔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综合施策,切实做好畜间布病的预防、控制、净化工作。

(二)防治原则。按照“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坚持以预防为主,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原则,重点抓好牛、羊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实行因地制宜、分区防控、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防治策略。采取“检疫、免疫、监测、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措施,逐步控制和净化布病。

(三)防控目标。2024年底,全市牛、羊布病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一旦发生布病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并做好无害化处理;从事养殖、屠宰、贩运、加工等相关高危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相关从业人员布病防控培训率达100%;畜间布病免疫档案建立及备案率达100%。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区域布病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监管机制。

二、防控措施

(一)基线调查。根据全市畜间基线调查情况,掌握各县(市、区)牛羊养殖方式、数量、免疫情况,场群和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种畜禁止免疫原则,定期开展监测净化措施;奶畜原则上不免疫,实施监测和扑杀阳性畜为主的防控措施;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布病无疫小区”(布病净化场)认证的区域或养殖场,经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后不实施免疫,实施监测和扑杀阳性畜的防控措施。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本辖区内畜间布病防控措施。

(二)强制免疫。各县(市、区)根据布病基线调查情况和防控工作实际,开展布病免疫工作,并在免疫档案中详细规范的记录布病免疫情况。

羊:对所有羊只(除种羊外)使用布病S2株疫苗灌服免疫1次。

奶牛:原则上不进行免疫,发现阳性奶畜的养殖场(户)可向当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后,自行开展免疫。

肉牛:对3-6月龄健康犊牛由养殖场(户)自行使用布病A19或S2株疫苗免疫。对个体检测阳性率<2%或群体检测阳性率<5%的区域(养殖场),向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采取非免疫的监测净化措施。

种畜:禁止免疫,定期开展监测净化。

(三)监测和流调

感染抗体监测:各县(市、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新生动物、未免疫动物、免疫6个月后的羊和免疫18个月后的牛每年开展1次抽样检测;所有种畜(包括种羊、种牛、种猪)以场群为单位开展检疫净化,每年进行两次血清学监测。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对布病无疫小区、布病净化创建场、种畜场随机开展监督监测。

病原学监测:对早产、流产等疑似病畜,各县(市、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做好病牛、羊流产胎儿、胎衣等采样,送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病原学检测,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发现阳性畜的,应当追溯来源场群并进行逐头检测,确保覆盖区域内所有存在阳性个体和造成人感染情况的场群。

流行病学调查:各县(市、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辖区畜间布病发生情况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基线调查。发现养殖从业人员感染布病时,应根据人间调查结果,对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养殖场(户)的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监测。

(四)移动控制。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牛羊规模养殖的企业要落实《关于做好跨区域调运动物养殖企业入库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突重指办发)〔2021〕1号)和《关于实行动物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的通知》(宁农局(牧)发〔2021〕19号)要求,实行入库企业动物防疫条件量化分级管理、调运范围审批和运载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以及养殖主体和贩运人的监督工作,防控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

(五)疫情报告。从事牛羊饲养、屠宰、经营、隔离和运输以及从事布病防治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牛羊感染布病或出现早产、流产症状等疑似感染布病的,应该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

(六)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对患病牛羊进行扑杀。同时,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对病畜尸体及其流产胎儿、胎衣和排泄物、乳、乳制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同群动物全部进行检测,指导对患病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清洗处理,及时清除疫源。

(七)消毒灭源。各县(市、区)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相关场所常态化消毒和人员防护工作,对感染布病牛羊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同时建立完整的消毒档案。要强化屠宰场日常监测,一旦检出阳性,要坚持“溯源灭点”,做好待宰圈舍、屠宰车间等全区域消毒工作,有效清除传染源。具体消毒方法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八)档案管理。各县(市、区)要对畜间布病免疫、净化、流调监测、消毒、疫情报告、检疫监管和疫情处置等情况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好相关档案的登记真:和归类,按年归类存档管理。确保对辖区免疫、净化、监测等情况底数清楚,措施落实到位。

(九)培训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一是积极开展布病防控技术和个人防控知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重点开展采样、实验室检测、免疫技术、信息报送等内容培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针对养殖、调运、屠宰、加工等高危人群开展布病防护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布病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册(单)和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布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防群控,全面提高布病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布病防治工作,制定本辖区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防控目标、工作进度和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布病防控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布病免疫、监测、培训、档案管理、疫情报告、检疫监管、病畜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二)部门协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适时更新信息,及时发布布病分区、免疫状况和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

(三)技术保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22〕10号)和《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22〕17号)要求,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加强动物防疫队伍素质建设。要提升防疫设施装备水平,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保障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技术支撑作用,为布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卫健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布病防治工作政策经费支持,将畜间布病预防、控制、检疫监督、疫情处置、人员生物安全防护和防疫人员保健津贴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布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有序推进。

(五)安全保障。各县(市、区)要在从事布病防治、牛羊养殖及其产品加工等相关职业人群中,广泛开展布病防治健康教育。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人员生物安全保护制度,加强职业健康培训,为高危职业人群提供必要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定期开展布病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效果评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8月和2024年12月前完成辖区布病防治效果中期和终期自评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市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布病防治效果开展评估。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开展布病防治工作督导检真:查,对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指导整改落实。

(三)数据分析报送。各县(市、区)要做好年度防治数据统计分析和工作总结,并于每年11月前报送市吴忠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wzdwjk@163.com,电话传真:0953-2123010。

附件:吴忠市布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畜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附件:

吴忠市布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畜间

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军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何  龙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科科长

        朱立丽  吴忠市动物疾控中心负责人  高级兽医师

        蒯淑霞  吴忠市动物疾控中心副主任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领导吴忠市畜间布病防治专项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

朱立丽  市动物疾控中心负责人  高级兽医师

蒯淑霞  市动物疾控中心副主任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张淑凤  市动物疾控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曹福顺  市动物疾控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李文婷  市动物疾控中心农业工程师

马  林  利通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畜牧师

李应科  红寺堡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高级畜牧师

刘学军  青铜峡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刘彩凤  盐池县动物疾控与动物卫生监督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左兴文  同心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级兽医师

曹思婷  市动物疾控中心  兽医师

金捍斌  市动物疾控中心助理工程师

蒲  罡  市动物疾控中心  助理工程师

马佳音  市农村人才和合作经营服务中心  助理畜牧师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畜间布病防控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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