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资产处置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吴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吴财规发〔2018〕1号)及关于修改《吴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吴财规发〔2021〕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如下:
组 长:刘亚凯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东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继军 党组成员、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主任
马梅花 党组成员、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周慷慨 办公室负责人
马晓军 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
冉 秦 林草湿地资源管理科科长
王 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
闫 聪 土地勘测规划中心主任
周 楠 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何耀龙 规划设计室主任
赵 琴 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 莉 会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研究资产购置、转移、调拨、处置等事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涉及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有关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姚海鹏、杨海娇、丁建华、汪涛同志负责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具体工作。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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