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公审办〔2021〕2号)和《自治区公平竞争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策措施自查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公审办〔2021〕6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公审办〔2021〕2号)有关要求,修改印发了《吴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吴忠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制度(试行)》《吴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和《吴忠市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落实提供了更加规范有效的保障。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召开了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以案说法,现场答疑,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能力。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手册》,为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
三是加强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全市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2930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文件3180件。吴忠市本级经审查修改政府协议1件,废止文件1件。对8个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政府协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会同专业律师事务所对市本级历年出台的1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51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嫌影响公平竞争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政策性文件提出修了改意见。
四是加强督查互查,促进问题整改。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任务分工,完成对云南省玉溪市政府政策文件的抽查任务,抽查文件10件,抽查发现问题2个,已上报区厅。根据自治区公平竞争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区政策措施自查抽查工作方案》(宁公审办〔2021〕6号)要求,完成对中卫市政府政策文件的抽查任务。根据《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策措施自查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公审办〔2021〕6号)文件精神,对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抽查,对发现的个别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识淡薄,工作主动性不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如:市交通局《吴忠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吴交规发〔2020〕102号)文件第十七条“网约车及驾驶员只能服务于1个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中“1.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规定,建议进行整改。《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选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吴交规发〔2021〕1号)文件中第三条“咨询服务工作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外地(宁夏以外)代理机构必须在宁夏设有分公司。”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一)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认可、检验、监测、审定、指定、配号、复检、复审、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之规定,建议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的积极性、主动性依然不高。二是目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审查质量不高,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三是缺乏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经费,无法开展第三方评估等系统性工作,社会参与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构建全面覆盖、机制完善、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单位的牵头职能作用,督促各级部门提高认识,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内部“自我审查”工作流程。继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与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有机结合,把好前置关口,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规定。二是加强培训,以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为契机,及时解决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使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正常运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定期对各级政府部门执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切实发挥规范和优化政府行为、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作用。
吴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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