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部门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吴财发〔2022〕3号

2021年,吴忠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区,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依法加强财政监督。同时,在财政系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继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发挥好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年度工作会议议程,发挥好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今年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三是按要求于每年3月1日前向党委、政府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4月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今年我局未发生应诉案件。

(二)多形式、分层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利用周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学习教育,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同时,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推动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购买学习教材。为各科室集中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作为学习教材,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谋划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三是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党校教授为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抓住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把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讲透彻、讲清楚,更好地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四是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LED电子显示屏、网络、职工之家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悬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标语、横幅摆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书籍,在局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强化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对我局公布运行的权力清单、行政职权的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年,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吴政办发〔2021〕15号)要求,将我局权责清单由原来的17项调整为1648项,并及时按要求依法公开。二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并及时在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要求,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理”,并按规定将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在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4月通过全国会计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共完成26家公司年度报备工作。全年共依法审批10家代理记账机构准予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按要求在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吴忠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进行了公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我们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开展事项承诺公示制度,我们对代理记账新发证机构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及发证信息在全国代理记账系统、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吴忠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吴忠公众号等多家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情况日常监管和年度重点检查,利用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公示录入,发起检查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检查,并根据监管条法对违法机构进行处罚,对不不合法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或处理处罚。今年,共对市区20家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配备,软硬件设施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规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1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吴政办发〔2020〕39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通知中列示的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9个规范性文件及19个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是:9个规范性文件中3项废止,6项保留;19个政策性文件中废止6项,失效1项,保留12项;同时对吴忠市财政局已制定的42个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4个,宣布失效2个,继续保留36个。

(六)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签订合同协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上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范防法律风险,有序推进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我局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以“吴忠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为公示载体,严格按照“1+3+6+2+1+N”工作模式,及时公示有关执法的相关信息,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我局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覆盖,有效规避行政违法行为产生。我局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提高了主动理财、阳光理财、规范理财、廉洁理财的意识,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吴忠市财政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清单以及主要任务,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诚信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诚信建设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433号),明确政府采购信用工作要求和做法。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利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示到平台,并推送至“吴忠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二是承接了市本级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现了自查自纠全覆盖,通过自查,我局进一步指导各部门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内控制度,有效规避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承接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复议3件,受理复议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在法定期限内出具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均无异议

3.加强重点人群诚信教育,培养职业操守。一是加强干部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以加强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签订公职人员信用承诺书,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职业行为。二是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培养职业操守利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会计人员为对象,以会计人员执业活动为依据,以会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基础,及时采集,详细登记会计人员调转、年检、继续教育、奖励惩罚信息及红黑名单等基本信息,并作为评价会计人员履职和遵循会计职业道德情况的重要依据。截至12月底,吴忠市本级已注册个人用户7074人,审核通过6024人,单位用户注册1648人,审核通过1427人,审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3820人。同时,利用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年度各类会计职称考试信息,结合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人员使用及社会中介机构会计人员培训情况,及时掌握我市会计人员变动、晋级情况,在此基础上向实体经济及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用人信息。

4.做好信用信息发布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信用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共报送各类信息60条,其中:“双公示”信息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报送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2条,合同基本信息目录10条,履约执行跟踪信息目录10条,法人信用承诺信息3条;在信用吴忠门户管理平台报送新闻类信息、信用动态5条,信用承诺10条。

(九)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邀请高一楠律师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答,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表,将普法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带头学法。通过每周二集中学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党支部组织学法、财政业务大讲堂、观看普法微电影等形式,重点加强《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类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再学习。结合国家安全日、信用关爱日、财政法规政策系列宣传、行政处罚法》集中宣传、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日,在开源广场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为来往百姓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及《财政惠民政策》,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研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的宣传普及,全面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谋划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考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的要求,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就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继续强化“互联网+”智慧普法模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注重运用各种媒体、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时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行水平。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五)强化权力监督,全面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吴忠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