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行业消防责任,全面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吴消委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部位、重要场所,重点检查火灾高危领域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火灾防控重点任务
1、工程建设领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公路科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紧盯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水上交通领域。海事科要督促水运企业切实做好船舶防火、防冻工作,加强辖区水运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办公场所、船舶、码头等巡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公路管养领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段要做好管养区域内公路涵洞、桥下空间特别是农村公路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公路消防设施设备完好,能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道路运输领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以“两客一危”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设备运行安全、客运企业司乘人员掌握车辆火灾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督促辖区内客运汽车站加强乘客进站上车物品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危货品运输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掌握所运危货防火要点,规范化操作,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切实加强重点时节火灾防控工作
着眼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和全国“两会”等特殊敏感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对火灾防控重点监管企业和重要场所开展检查,突出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健全应急值守机制,落实带班值守和24小时值班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
(三)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冬季气候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和预防重点,加强形势研判,树立超前防范意识,完善相关预案,做好冬季冰冻降雪、寒潮大风、大火等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准确掌握气象灾害等信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企业要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3月25日)。全市交通运输各单位、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以更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化监管协作。要加强与属地气象、应急、消防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线条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将冬春季火灾防控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到安全监管的每个环节,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推进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福 联系电话:0953—2643726
邮箱:zbj0305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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