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属各学校、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15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吴忠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严格职称评审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1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规字〔2019〕1号)执行;突出贡献人才和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评审条件的,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8〕80号)标准执行。
(二)坚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一是高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有计划地组织申报推荐。二是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设置数,但低于岗位设置数20%(含)的单位,允许已聘任高级岗位的人员退休、调出等每减员2人可推荐1人参评高级职称(“退二进一”),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三是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允许每减员3人可推荐1人参评高级职称(“退三进一”),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四是对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五是思政课教师职称实行单列评审,按思政课教师比例核定专业技术职称各层级岗位占比,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指标不得挪作他用,并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改革。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鼓励各县(市、区)职业高中教师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新招聘教师2021年起不再受理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2025年起,全市职业高中教师全部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不再受理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过渡工作。
(四)落实乡村和基层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0〕4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教师〔2020〕196号)中有关乡村和基层学校教师职称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关于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关政策(宁党办〔2020〕48号文件),同步开展2021年度教育领域职称双定向评审工作。一是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满15年、25年且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的教师,可直接分别参评中级、副高级职称。二是推进基层职称“双定向”评审。与全市职称评审同步开展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工作,以县域为单位,按照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专业技术岗位数量10%、利通区、青铜峡市专业技术岗位数量5%的比例,核增用于评审定向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定向职称总量,对核定的高级职称岗位数统筹使用、动态调整,合理分配参评人数,向农村一线、地域偏远和人数较少的学校适度倾斜。三是吴忠中学实行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价试点改革,在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可设置符合学校实际的标准条件,增加现场观课、师生座谈访谈等评价方法,突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的专业水平。
(五)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推荐申报。按照自治区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推荐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人选,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按照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的比例推荐,其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推荐人数的30%。正高级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按照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的比例推荐。
(六)严格执行年限规定。正常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一级任职资格;正常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二级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获奖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和乡村教师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以聘用时间起计算)。
(七)严格审核继续教育。严格执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56号)要求,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近5年(2016-2020)继续教育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32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44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近4年(2017-2020)继续教育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
(八)严控评审时间节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于2021年10月中旬开始,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截至11月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评审会于12月上旬结束。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间认真做好教师的网上报名指导、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上报工作,确保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九)严格鉴定论文期刊。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的专业论文。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询期刊检索页、知网(维普、万方)等网站数据查询的论文检索页、查重检测报告单,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凡在知网(维普、万方)等网站检测不到的论文、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均不得通过职称评审。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按专业分组对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答辩(包括论文送审)未通过人员,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二、严格申报流程
职称评审工作包括网上申报、资料审核、公示、下发文件和打印电子证书等环节。2021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全程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网上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各评审单位要按照职称申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单位注册。各申报单位要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前完成网上单位信息注册等评审准备工作,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按要求建立专家评委库、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时间发出评审活动通知(标题为“2021年+评审范围+系列(专业)+级别”,定向评审应注明“定向评价”),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网报。
(二)网上报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报时间拟定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9日。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须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进行个人网上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222.75.70.73:8001/zcps/),个人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原件扫描电子版;申报高级职称须上传论文等代表作全文word电子版。申报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申报资料上报不全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各参评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参加评审,出具推荐报告,写明推荐意见。要对提交材料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请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干、评不一致的;②不符合评审条件的;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的;④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⑤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参评单位资格初审及复核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及材料真伪负责。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对申报参评人员提供材料是否完整、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须对申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负责。
(四)分段公示。各单位应当在组织教师申报前将评审工作方案、评审条件、量化标准、评审职数、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进行公示,后续还应该将拟推荐人员职称评审一览表、参评拟推荐人员名单在单位醒目位置及时公示,每个环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会议评审。各单位组织会议评审时,出席评审会的评委人数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3,在全面审阅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审委员会委员人数2/3(含2/3)以上的,为评审拟通过人选。评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证书发放。职称证均为电子证书,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严格核准,确保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准确无误。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申报系统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治标准。要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等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成果评价范围。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突出质量导向。各学校在前期考核量化推荐阶段,要提高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效果评价赋分权重,适当降低教师论文、课题、编著教材、公开课数量上的赋分权重,更加突出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一专多能,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申报评审晋升职称时,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三)破除“五唯”倾向。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的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励、唯项目等倾向。
(四)加强组织领导。职称评审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长远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评审方案、择优推荐办法、评审标准。在推荐过程中,坚持标准,规范程序,面向参评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五)严肃评审纪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评审委员会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责任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2.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
3.系列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连续任教情况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7.吴忠市2021年度中小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
8.申报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清单
吴忠市教育局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年 月 日
项目 申报单位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
现有资格人数 | 专技 岗位数 | 已聘 人数 | 待聘人数 | 拟推荐数 | 现有资格人数 | 专技 岗位数 | 已聘人数 | 待聘 人数 | 拟推荐数 | 现有资格人数 | 专技 岗位数 | 已聘 人数 | 待聘人数 | 拟推 荐数 | ||
总 计 |
申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 单位 | 结构比例核准职称数 | 现有职称人数 | 实聘人数 | 未聘人数 | 申报人数 |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小 计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
负责人签字 县(区)人社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市级人社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负责人签字 自治区系列评审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区直部门要明确单位名称
附件3
中小学(幼儿园)系列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时间及专业 | 学历 | 现任 职称 | 任职时间 | 从事专业 | 申报职称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备注 |
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专业技术资格 | 任职时间 | 从事 专业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 毕业学校及时间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外语 | 计算机 | 继续教育 | 年度考核 | 公示结果 | 论文答辩 | 申报类型 |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绩 成果 | 起止时间 | 以何地位作用(独立、主持、参加、名次等)完成何业务成果(项目、课题、作品等) | 获何奖励、专利、效益等 | ||||||||||||||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论文著作 | 发表(出版)时间 | 专业论文(著作)题目 | 排名、编著章节及字数 | 发表刊物(出版社)名称 | |||||||||||||
附件5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连续任教情况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 现任教师职务(职称) | |||||||
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何地何校 | 任教学科 | 任教年级 | 是否任班主任辅导员 | 证明人 | |||
任教 其间 师德 表现 教育 教学 工作 情况 | ||||||||
学校 意见 | 校(园)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教育 主管 部门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系列
姓 名 | 出生 日期 | 性别 | 民族 | 1 寸 照 片 | ||||||||||||
出生地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 面貌 | ||||||||||||||
现任资格 | 取得时间 | |||||||||||||||
继续教育 (学时/学分) | 近五年年度 考核结果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现从事 专业 | |||||||||||||||
教育 经历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学 历 | 学位 | |||||||||||
奖 励 | ||||||||||||||||
拟申报 专业 | 拟申报 资格 | 正常 申报 | ||||||||||||||
任现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及主要工作业绩摘要 | ||||||||||||||||
申报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根据国家、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本人在职称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的各种 申报材料及填写的有关表格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 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申报人签字: | |||||||||||||||
推荐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对该同志提供的 职称评审材料(包括职称申报网上填写的所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对,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其申报职称,并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推 荐 意 见 | ||||||||||||||||
主管部门 | 县(市)人社部门 | 地市系列受理部门 | 地市人社部门 | |||||||||||||
经办人: 负责人: | 经办人: 负责人: | 经办人: 负责人: | 经办人: 负责人: | |||||||||||||
自治区系列评审委员会 | 现场答辩意见 | |||||||||||||||
经办人: 负责人: | 综合评语: 公 章 主考官(签字): 年 月 日 | |||||||||||||||
职称 系列 评审 委员 会评 审意 见 | 评委人数 | 投 票 结 果 | ||||||||||||||
同意人数 | 不同意人数 | |||||||||||||||
综合评语: 公 章 年 月 日 | ||||||||||||||||
评审 委员 会或 人社 部门 审批 意见 | 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以申报平台自动生成表样为准。
附件7
吴忠市2021年度中小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 单位 | 学历 | 系列 名称 | 专业 名称 | 资格 名称 | 任职时间 | 批准文号 | 证书编号 | 手机 | 邮箱 | 文/理科 | 是否占职数 | 备注 |
1 | 张三 | 642101197702202526 | 女 | 1977-02 | 吴忠市第一中学 | 本科 | 中小教 | 中学语文 | 二级教师 | 2005-08 | 010412 | 13995350000 | 文科 | 是 | |||
附件8
申报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证件/表册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推荐数量统计表、花名册、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信息总表及推荐 报告 | 1. 按说明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花名册》;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一览表》中填写任现职的主要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与符合评审条款内容一致;3.按申报级别分类填写信息总表,须与一览表的人员顺序一致;4.提交推荐报告一式两份。 | 各表由单位统一汇总加盖公章上报(两份)评审一览表按文理科分开填报 |
2 | 论文查重题目汇总表 | 论文查重只限占发表论文条款的人员,查重篇数为条款规定的最低要求数,超出的篇数待用备查,先后顺序按论文质量高低顺序排列。 | 各单位统一汇总加盖公章报1份。 |
3 | 高级、正高级职称业绩能力答辩题目汇总表及材料 | 1.各单位填报业绩能力答辩题目汇总表1份;2.申报教师提供发表的代表作一式9份,其中8份装在一个档案袋(答辩用),一份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送审用);3.论文装袋内容为:期刊封面+目录(目录处勾出论文标题,隐去姓名)+论文正文(隐去单位和姓名);4.档案袋封面正中标注论文题目,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姓名(分类后要匿名)。 | |
4 | 正高级职称提供相关证明和统计表 | 1.职称任课情况登记表(附相关课表),不任课的不填;2.所在单位提供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一式两份;3.申报人员从事的岗位工作及岗位职务(含兼职)的统计表;4.拟上报人员相关统计表。 | 有单位统一上报。 |
5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连续任教情况表 | 需要签署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 2份 |
6 | 继续教育证书及登记表 | 提供高级近5年、中级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总学时累计数和公需课课时须达到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审核权限签字盖章。 | 继续教育佐证材料单独装袋,标注清楚工作单位和姓名。 |
7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 | 一式两份,须正反一张纸打印,背面须按审核权限层级签字盖章。 | 申报平台自动生成打印 |
8 | 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 | 提供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加盖公章。 | 1份 |
9 | 相关证件 |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现职称证书原件及聘任文件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二维码的查询页)。 | 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
10 | 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提供符合具备评审条款的有效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按评审条件依次按序装袋 | 相关证件须单位签字盖章。 |
11 | 论文和著作等原件 | 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检索页、知网查重结果,夹在发表期刊的论文里面,在目录处勾出论文题目。 | 1份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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