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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忠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吴法发〔20211号)文件要求,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吴忠市科技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请各科(室)、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结合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吴忠市中心工作和全区科技工作大局,坚持法治吴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保障法律严格公正实施,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依法治市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心得开展交流研讨,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整体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错必究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不适当及违法行政行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坚持职责法定原则,积极与自治区科技厅、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对接,对本级权责清单要素发生变化的事项第一时间进行认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机构和职能职责调整等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发挥配套联动作用,持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结合行政机构改革,对照权力清单事项,认真清理和梳理我局的公共服务事项、监管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四)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各科室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五)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深化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科技政务公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不断扩展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改革,着力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七)推进“八五”普法顺利开展。强化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督促作用,增强干部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及时修订完善“四清单一办法”,报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充分重视“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办公室要定期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普法工作任务得到落实,及时统计相关信息、简报,按要求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八)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九)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传播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普法感染力和影响力。利用科技“三下乡”、科普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结合科技普法重点,向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开展精准普法,在行业领域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的要求,切实发挥旁听庭审的教育警示作用,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十)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培训、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治工作培训,及时补充法治工作力量,提升法治队伍业务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推动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责任领导要加强跟踪督办,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综合保障措施,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积极配合协作,着力破解难题。各科室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全体领导干部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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