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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有关决策部署,扛起法治建设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委党委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全市相关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安排部署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及法治国企建设检查督办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国资系统落实落地。委党委根据领导任职变动,及时调整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市属国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属国企相应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法治工作机构和人员,构建了完善的依法治企工作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委党委书记、主任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委党委会、委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听取汇报,解决国资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国资委年度工作要点,并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各企业抓法治国企建设工作责任,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性。

(三)强化考核评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监管的有效管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了《吴忠市属国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吴忠市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吴忠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年终年度绩效考评范畴,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指标,使绩效考核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更加科学客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法治化监管,推进企业合规经营管理

)提升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按照管资本的要求,将企业合规经营、依法管理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内容,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立改废释工作,废止八大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国企三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2件,修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国企改革等规范性文件5件,围绕业绩考核、风险防范、产权管理等重点修订及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国资监管工作总体布局中统筹考量,将法治国企建设纳入《市国有资本十四五发展 规划》《市属国有企业(七大投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以法治建设推动国企改革发展。

)扎实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律师通过以案释法辅导讲座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吴忠法治”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进行法律学习在线测试,创投公司积极推进信用中国(宁夏吴忠)网站和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贡献国企力量。城投公司借助公益广告宣传平台,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和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意识,市属国企诚信经营、企业职工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事迹故事被吴忠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注重法人治理规范化建设。发挥公司章程在依法治理中的统领地位,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市属企业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职责。健全完善企业依法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了公司董事会、经理会等制度,从业绩考核、人员管理、工资总额管控等方面建立国企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健全内控机制。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抓手,引导促进市属国企健康发展。

)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部聘请专业律师指导规范企业合规管理,健全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制度,确保应审必审。实施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机制,沃野牧丰新三板挂牌、国盛基金合作、供热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项目从可行论证、尽职调查、立项决策、项目运营等各个环节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全过程依法合规,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依法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按照管资本的要求,建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遵循法人治理机制,把企业重大事项区分为出资人决策事项、董事会决策事项、经营班子决策事项三大类。健全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了对城投、交投、农投、文旅投和供热公司15项对外投资、融资、合作事项的审核把关,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国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国企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国资系统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重点,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市属国企经营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化法治国企建设指导市属国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法治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效融合,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学法考核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企业干部职工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对子公司的考核评价内容,切实增强依法治企能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与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宣传,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国有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三)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坚持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定期邀请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宣讲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国资监管、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出台积极主动与司法局做好衔接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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