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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中小学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吴教发〔2021〕3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市直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工作质量,保障服务经费,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时强调,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最近在青海调研时再次强调,学校不能把学生的课后时间全部推到社会上去,学生基本的学习,学校里的老师应该承担起来。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构建和完善校内课后服务体系,综合施策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工作目标

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动员部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利用暑期“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21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进落实“双减”工作。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落实学校、教师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推进“双减”工作进一步落地见效,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达到减负增效目的。推进五育并举全面育人。通过课后服务机制,不断补充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因地制宜,结合学校实际,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可通过德、智、体、美、劳等内容的设置,进一步回归学校本位,增强五育实效,推进全面育人。

三、基本原则

(一)学校实施,社会监督。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并将课后服务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

(二)基于协商,自愿选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相关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

(三)公益普惠,注重服务。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有条件的县区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利用学校现有资源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参加课后服务。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各县(市、区)要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要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正常接送有困难的群体等亟需服务群体。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课后服务时间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同时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的作用,加强课后服务的组织、指导、保障和监督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服务性收费标准的制定;财政部门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校内课后服务予以资金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年度绩效总量时,应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会按照项目化运作等方式,选树若干个示范性课后服务班,并给予适当的支持。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联合工会、团委、妇联、街道社区等单位,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课程及活动。

(二)规范经费管理。县(市、区)要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为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主要用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日常运行开支、活动消耗品购置和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及管理人员补助。要定期公开公示费用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中途退出课后服务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服务收费。

(三)加强队伍建设。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教师给予倾斜分配。对非在编在岗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办法,其中要明确发放标准,细化课后服务总课时量和开展活动内容,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可学习借鉴教育部推广部分地方典型经验(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附件)。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学校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同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五)履行监督责任。各县(市、区)要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利用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直报系统,及时准确更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后服务纳入教育督导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课后服务过程性监管,对于违规现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吴忠市教育局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忠市财政局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忠市总工会

                                             20218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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